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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51266924/2023-07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白龙湖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2-10 主题词 预算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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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城乡规划、林业、水资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安全等法律法规。

2.拟订白龙湖亭子湖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核体量大的单体规划。

3.参与白龙湖亭子湖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县区完善白龙湖亭子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4.审核白龙湖亭子湖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审核相关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宣传营销方案,协助白龙湖亭子湖重大旅游宣传营销活动。

5.负责白龙湖亭子湖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具体工作。

6.审核涉及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以市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或落实的重大事项;协调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申报(转报)。

7.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城建、国土、环保、林业、交通、旅游、文化、体育、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委托给有关县区行使。

8.承担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高标准编制规划。完成白龙湖详规报审工作,启动白龙湖总体规划修编评估论证工作,高标准高起点编制白龙湖宝珠寺景区详细规划、太阳湾文旅融合项目设计方案、亭子湖旅游专项规划。二是全力推动“两湖”项目投资。加大项目策划包装力度,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和一般债券,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支持。开展“两湖”管理系统项目投资“大比武”活动,加快推动一批旅游和康养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和完工。三是积极培育康养旅游业态。提档升级现有景区景点,开工建设白龙湖文旅融合旅游区项目。全面提速“两湖”水上旅游开发,精心培育打造水上旅游产品,新投放旅游船5艘以上。提升改造渔家乐、农家乐接待能力,规划建设一批高端民宿,丰富体验式旅游产品,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带动乡村振兴和富民增收。四是加大“两湖”宣传。持续开展搏鱼大赛、捕捞节、环湖骑游赛等赛事活动,大力开展“两湖”宣传造势,不断提升“两湖”知名度。五是巩固提升“两湖”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开展“两湖”乱象整治,重点整治入湖排污口、垂钓平台、违规在建项目。加强汛期侵入型垃圾和湖面及岸线垃圾清理处置,确保白龙湖水质保持Ⅰ类标准,亭子湖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六是依法管控湖区。全面落实“两湖”规划,加强项目前置审批把关,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属市本级一级预算无二级预算部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白龙湖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市白龙湖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37.0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6.81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1.36万元,主要原因新增人员一名,绩效部分保险公积金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白龙湖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437.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0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白龙湖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43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69万元,占91%;项目支出39.35万元,占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白龙湖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7.0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16.81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1.36万元,主要原因新增人员一名,绩效部分保险公积金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0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7.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白龙湖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7.0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1.3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一名,人员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8万元,占8.5%;卫生健康支出12.21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30.27万元,占6.9%;城乡社区支出357.58万元,占8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0.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357.5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绩效目标奖。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白龙湖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白龙湖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无增减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增加0%。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无增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 2022年无变化,增加0%。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湖区巡查、乡村振兴、项目调研等工作。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无增减

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增加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白龙湖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白龙湖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白龙湖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9.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46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白龙湖管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白龙湖管理局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市白龙湖管理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绩效目标表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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