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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56/2023-012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02-16 主题词 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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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7)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7)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十一、名词解释.....................................(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简介

1.承担市本级和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道路运政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承担市本级和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通航水域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3.承担市本级和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国、省、县道公路路政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4.承担职责范围内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5.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6.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职责范围内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协调组织全市跨区域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转办交办案件的查处。

8.指导、监督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支队将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接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和“交通强市”战略,全面开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一是持续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支队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以强化党员理想信念为目标,持续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以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为龙头,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以丰富党组织生活形式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质量;以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抓手,努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以学习新党章为载体,努力建设清正廉洁的党员队伍。

二是持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机制、严格执法程序、严明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深入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整治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持续加大水上监管力度和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检查,用最严的纪律作风、最实的执法措施、最大的服务力度切实推进各项执法工作,确保各项执法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开展各类执法业务培训,积极推动“四基四化”建设和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持续开展交通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和能力培训,着力解决执法人员能力不强、水平不高的问题,推动交通运输执法现代化建设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力打造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执法、管理、服务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人性化为导向,全力纠治顽瘴痼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向纵深开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严守安全生产底线。认真落实“以责任制为龙头、以清单制为载体、以双控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道路运政、水上交通、超限超载、交通工程等工作的安全执法检查,整治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重大问题、重大隐患、重大风险。尽最大努力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1901.4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0.13万元,增加29.23%,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42.02万元,增加30.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础绩效预算增加、基础绩效部分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2.04万元、人员经费增加409.9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收入预算190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1.4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支出预算190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33万元,占89.63%;项目支出197.15万元,占10.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01.4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31.28万元,增加29.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础绩效预算增加、基础绩效部分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2.04万元、人员经费增加409.9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1.4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58万元、农林水支出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49.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1.4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42.02万元,增加30.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础绩效预算增加、基础绩效部分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2.04万元、人员经费增加409.9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66万元,占8.40%;卫生健康支出53.58万元,占2.82%;住房保障支出135.58万元,占7.13%;农林水支出3.64万元,占0.19%;交通运输支出1549.02万元,占81.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6.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奖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3.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5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5.5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7.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93.51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8.农林业(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4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0.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7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与2022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10%,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车辆正常运行。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编制较合理,满足行政执法需求。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2年与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下属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1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本年编制绩效目标专项项目共计5个,涉及金额197.1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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