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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3-039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驻京联络处
发布日期 2023-02-16 主题词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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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职能简介

(二)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二) 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职能简介

一是代表市委、市政府联系中央和国家机关,完成市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二是收集、整理各类重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在京的接待工作。四是协助市级各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五是承办广元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将继续做好在京信访维稳、对外联络、项目协调、政务服务、乡友沟通、农民工服务等工作,为广元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驻京力量。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把深入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二是按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选出党支部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新征程中建新功、出新彩。三是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主动参加党建业务培训,科学谋划日常党务工作,以优良的党务工作素质和能力展现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下足啃硬骨头的决心,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和有效资源,进一步化解积案难案,减少信访存量,做好对相关人员的稳控化解,做好对调处情况的协查反馈,将群体性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着眼广元发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在京职能作用,积极拓展与国家有关部委、央企、高校、科研机构的沟通渠道,抓住“十四五”规划实施的重大机遇,紧盯国家发展方向和投资重点,持续做好“借智借势借力”大文章,拓展经济协作渠道、人脉、信息、项目资源,汇同协调市驻京招商工作组开展好在京重要经协招商、宣传推介、投资促进重大活动,抓好重要项目线索推介和协调服务,协助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六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深入做实做细在京流动党员、农民工和上访群众的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深化走访慰问、维权救助、就业帮扶等服务工作。七是配合省驻京办事处深化拓展“川货进京”,进一步创新对接方式,扩大对接规模,畅通广元优质农产品进京渠道,打响“广元”品牌在京影响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八是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政府驻京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属于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收支总预算258.9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89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予以保障。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收入预算25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9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支出预算25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1万元,占36.00%;项目支出165.7万元,占64.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8.9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89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予以保障。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8.9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予以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84万元,占92.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1万元,占3.67%;卫生健康支出3.26万元,占1.26%;住房保障支出7.30万元,占2.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3.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咨询费、公务接待费、电费、水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党建经费、福利费和工会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6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3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咨询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党建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预使用特定目标项目经费中其他交通费用列支。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1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18万元,上升1.38%,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党建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7万元。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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