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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67/2023-01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3-02-17 主题词 预算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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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9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9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十一、名词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1.负责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交易执法行为。组织查处各类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案件。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负责食品经营许可。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协助市局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本级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协助市局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协助市局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4.协助市局开展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6.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明确责任,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坚持统筹协调,抓牢食品药品安全。落实食安办主体责任,将“四个最严”贯穿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过程,坚决遏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坚持隐患排查,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及围绕群众生活和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各类流通领域、生产领域产(商)品专项监管,守护特种设备和质量安全。

2.细化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包容审慎,完善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坚持公平高效,规范市场竞争环境。聚焦重点行业和社会关切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在互联网、教育、涉农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做好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坚持长效监管,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优化投诉举报工作处理标准体系。

3.凝心聚力,提速建设政治机关。政治学习常抓不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长效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守牢把紧。持续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形象宣传,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宣讲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29.2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6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整体工资水平上涨,工资津贴和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32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2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32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48万元,占90.04%;项目支出32.81万元,占9.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9.2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6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整体工资水平上涨,工资津贴和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9.2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整体工资水平上涨,工资津贴和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39万元,占80.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2万元,占8.60%;卫生健康支出9.99万元,占3.03%;住房保障支出24.59万元,占7.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5.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市场主体管理办公经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利、商标培育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3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单位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运行及维护等方面的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4.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22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压减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06万元,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用车日常需求。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4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32万元,下降9.04%。主要原因新增2名人员调出,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3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8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指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用于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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