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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3-0112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5-11 主题词 2023年全市48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全市48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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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图文解读|2023年全市48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全市48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施好48件民生实事作为开展民生保障提质行动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方案》如下。

根据《2023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川委办〔2023〕4号)和《2023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资金分解和进度安排》(川办函〔2023〕22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省下达我市28件民生实事任务的基础上,确定20件民生实事,纳入2023年全市48件民生实事统筹实施。

2023年,全市48件民生实事共计划安排资金511352.66万元。其中,28件省定民生实事计划安排资金377892.63万元,20件市定民生实事计划安排资金133460.03万元。

一、28件省定民生实事

(一)新建、改扩建600个普惠性托位,持续扩大全市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支持建设12所公办幼儿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1.5万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支持建设1个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提升150张现有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增强县级失能失智老年养护院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功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六)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落实好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确保全市25.9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44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和营养膳食补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八)向1.8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生按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九)为1.58万名进城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提供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一)促进城镇新增就业3.35万人、脱贫人口就业15.69万人;开展劳务品牌培训0.6万人次,培育做强“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二)提高218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十三)为228.71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免疫规划、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5500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免费上门提供康复护理指导、健康风险指导、心理支持和就诊转诊建议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四)为2.94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两癌”筛查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十五)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六)适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保障标准,兜紧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七)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3.56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2.6万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十八)为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万人次、法律援助案件服务1400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十九)建设180个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解决户外劳动者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二十)建成3个省级安全社区,提高基层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二十一)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20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十二)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8个,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十三)实现8个公共图书馆、8个文化馆、5个美术馆、198个综合文化站、10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十四)向社会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17个公共体育场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二十五)对14808个自然村开展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为广大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十六)新(改)建1095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七)建成5座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八)实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新建4G基站8个,扩大农村地区网络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20件市定民生实事

(二十九)实施市城区“两江四岸”第一批次5个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实施桥头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新建古渡路—琴台生态绿道,对凤翔楼片区、平桥片区基础设施和老城滨江路进行综合改造提升。

(三十)实施340公里城镇老旧燃气管网改造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40公里城镇老旧燃气管网、32000户户内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三十一)实施新建市城区4个口袋公园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新建东坝水柜路、天然气公司北侧、丽枫酒店东广场、南河汇祥大酒店南侧4个口袋公园,建设面积1.5万平方米。

(三十二)实施南山步游道改造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南山全民健身步游道进行改造提升。

(三十三)实施市城区11.1公里市政道路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城区的利州东路、蜀门北路、蜀门南路、电子路等市政道路及人行道进行海绵化改造提升,改造总里程11.1公里。

(三十四)实施新(改)建24个乡镇客运站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新(改)建24个乡镇客运站,方便农村居民交通出行。

(三十五)实施特定人群在市城区乘坐公交车IC卡优惠项目(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学生等特定人群在市城区乘坐公交线路上的公交车予以政策优惠。

(三十六)实施新(改)扩建15所中小学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新(改)扩建15所中小学,新增2000个学位。

(三十七)实施1.9万名中职学生学费减免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对全市符合条件的1.9万名中职学生减免学费。

(三十八)实施35个农村供水站改造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新(改)建农村集中供水站35个,新建农村自来水管网180公里。

(三十九)实施新建、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中小型水库482座(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开工建设1座中型水库、建成2座小型水库,对已建成的11座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468座小型水库进行维修养护。

(四十)实施3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对旺苍县白水河、利州区苍溪河、昭化区插江的23.26公里河道进行综合治理,新建堤防10.92公里。

(四十一)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举办就业援助招聘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零工市场8个、星级劳务专业合作社18个,举办就业援助招聘会12场次,实现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不低于85%,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

(四十二)实施335名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责任单位:市残联)

335名0—6岁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救助。

(四十三)实施3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四十四)实施28个农村困难老年人集中供养提质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8个农村困难老年人集中供养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

(四十五)实施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5处,涉及苍溪县1处、旺苍县1处、剑阁县2处和青川县1处。

(四十六)实施104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104个,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7720户。

(四十七)实施5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2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四十八)实施206名乡村医务人员提能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6名乡村医务人员开展培训提能,更好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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