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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911/2023-08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06-15 主题词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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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我市臭氧污染情况及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相关部门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新闻发言人 王翠华


王翠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由广元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

夏季是臭氧污染高发季节,也是成为影响夏季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今天,我们六个部门齐聚这里,向大家介绍近年来我市臭氧污染防治情况、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舒伟先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与综合利用科科长杨淇女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向勇先生、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杨武先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谦先生、市气象局人影办主任李志明先生。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国际在线、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四川新闻网、广元日报、广元广播电视台、看广元等媒体,欢迎大家!

首先请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舒伟先生通报近年来我市臭氧污染情况、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舒伟


舒伟: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嘉宾,记者朋友们:大家好!现在由我向大家介绍广元市臭氧污染防治情况以及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一、臭氧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臭氧,又称三氧,是氧气的一种同素异形体,化学式是O3。臭氧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臭氧的来源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 。自然源的臭氧主要指平流层的下传,人为源的臭氧主要是由人为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光化学反应生成。近地面大气中的臭氧主要来源于人类生产活动排放的前体物(主要为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和天然源一起在环境中通过复杂的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有强氧化性。

国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National 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s,NAAQS)提出,人在一个小时内可接受臭氧的极限浓度是260μg/m3。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臭氧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二级浓度限值为160μg/m3。作为环境空气中六大污染物之一,臭氧污染的出现,一般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一直持续到10月份,其中6-8月份浓度较高。

臭氧产生机理复杂,治理难度很大。减少来源并控制前体物排放是目前臭氧污染防治最主要的措施。臭氧超标不像颗粒物超标那样明显影响大气能见度,不易察觉,但高浓度臭氧会对人体健康、作物生长造成危害,已成为现阶段夏季主要大气污染物。因此,我们必须要科学、精准抓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近年来我市臭氧污染情况

(一)基本情况。据统计,我市臭氧污染天数2019年为0天,2020年为4天,2021年为7天,臭氧污染天数持续增多。

2022年,受副热带高压异常影响,广元高温晴热天气持续时间长,全市臭氧浓度较往年偏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采取针对性、实质性措施,成功打赢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减少臭氧污染前体物排放,我们大力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油品综合管控、氮氧化物减排、移动源综合治理等措施,并加强部门联合督导检查。2022年,全市排查发现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107个,全部整改完成,制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厂一策”,对55家单一采用一次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低效治理技术的企业开展综合整治,全部更换一次活性炭、活性棉等吸附介质。全市123家二类汽修企业全部建立和完善喷漆车间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系统,12家机动车维修经营户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查处无证经营加油站2起,抽检油品50批次,合格率100%。开展道路抽检货运车辆8002台,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605台,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11家次。优化城区交通线路,对入城过境车辆进行远端分流。出台《广元市餐饮服务业油烟环境污染管理规范(试行)》,抽查餐饮店103家,督促32家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规劝制止露天无照经营小吃摊89处,取缔露天烧烤摊点5处,约谈油烟扰民餐饮企业4家。城区内主要街道和重点路段洒水降温作业面积1150万平方米。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117次,发射火箭弹244枚、燃烧碘化银烟条275根。

2022年,市城区臭氧污染2天,同比减少5天,排全省第5位。各县区臭氧污染共25天,最多为青川县11天,最少为旺苍县和昭化区,无臭氧污染。

三、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截至6月11日,市城区臭氧浓度128.9μg/m3,同比上升8.7%,排名全省第5,臭氧轻度污染天数6天,已比去年全年多4天,其中,5月份连续3天污染,6月份连续污染2天。各县区臭氧污染情况分别为:苍溪县7天、朝天区6天、青川县4天、昭化区5天、剑阁县4天、旺苍县2天。今年的臭氧污染防治面临更为严峻形势。

2023年,为完成全年优良天数率96%以上的省下目标,我们必须抢抓每一个优良天,坚决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此,我们将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一方面不断优化城区洒水抑尘降温方案,海绵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摊铺沥青时,在日照强烈时段(10:00—18:00时)实施错峰作业,老旧小区改造沥青屋顶实施洒水降温。另一方面以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为重点,聚焦提升“五率”,突出科学、精准、依法治污,力争全市重点时段臭氧浓度得到有效管控,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任务。

(一)加快提升源头替代率。以木质家具、工业涂装(含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等)、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制定并实施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计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替代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推动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等涉挥发性有机物工序环节基本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建筑装饰、沥青铺设、道路画线、墙体涂刷和钢结构涂装等使用有机溶剂施工作业时,在日照强烈时段实施错峰作业。

(二)持续提升废气收集率。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排查治理,对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开展专项排查治理,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消减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加强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石化、化工、制药等行业企业按要求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并将相关信息规范接入省级平台。

(三)大力提升废气处理率。以废气治理设施整治为抓手,以火电、水泥、焦化、玻璃、砖瓦等企业,汽修、餐饮油烟行业为重点,持续开展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行动、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活性炭更新行动、油烟净化设备清洗行动。同时加快油品储运销、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

(四)稳定提升设备运行率。加大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力度,加快推动昭化工业园集中喷涂中心项目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妥善安排生产计划,在夏季减少开停车、放空、开釜等操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计划,推动水泥企业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完成年度错峰任务。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全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落叶,市城区禁止露天烧烤等行为。

(五)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严格实施预防性措施,开展“技防+人防”,加强走航监测,精准溯源,用好在线监测、无人机等手段,全时段、全天候、全方位巡查检查。紧盯臭氧实时数据,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加密联合会商力度,当预测有臭氧污染过程时,及时启动预警,根据臭氧污染形势和气象条件,抓住一切有利条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推动污染天气过程“削峰、缩时”。

王翠华:下面,请媒体朋友开始提问


四川日报:工业作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也是大气污染物产生的主要来源之一,请问在工业领域围绕氮氧化物减排方面将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呢?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与综合利用科科长杨淇


杨淇:一是深入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替代。以木质家具、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减少污染物排放。今年以来,市域范围内已开展两轮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情况排查,督促23户重点企业落实替代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计划。二是持续推进重点行业NOx深度治理。今年截至目前已完成4家水泥、2家电解铝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6家工业企业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3家水泥企业通过深度治理B类认定,成功实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轮窑砖瓦企业全域“动态清零”。三是加快油品储运销综合治理。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达标排放。督促城市建成区47家加油站安装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和4家年销售量8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测。扎实开展2023年成品油流通领域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等行动,督促各地对辖区加油站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对34座加油站进行抽查,发现一般隐患105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确保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流通。四是实施重点企业错峰错时生产。推动水泥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计划。鼓励砖瓦等重点行业实行轮流停产,预测将出现臭氧浓度超标时段,组织企业涉VOCs和NOx排放较大工序在10:00—18:00开展错时生产。今年1-4月,5家水泥企业、6条生产线已累计错峰停窑312天。


看广元:请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尾气排放源头治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向勇


向勇:为持续深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车辆治理力度,降低尾气排放和道路扬尘污染,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采取系列举措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把好源头关。

一、严格登记业务办理。对注册登记、转入登记的车辆把好入口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6--2016)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18),在车辆登记查验时,逐车严格比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对与《公告》信息不一致、尾气排放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从源头防范超标排放车辆上道路行驶。特别是下个月(7月1日)开始,我们将执行新的国家排放规定---《生态环境等五部委联合公告(公告2023年第14号)》,对不符合国六6b排放标准的汽车不再办理注册登记,确保注册登记车辆符合新国家标准。

二、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在机动车定期检验环节时,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等法律法规。建立机动车检验监督制度,通过远程监控、视频巡查、日常检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于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要求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开展环保检验业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内容、检验程序、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检验,确保检验质量。对不按规定开展检验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

三、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强制报废制度。积极开展逾期未报废车辆动态清理专项行动,及时告知车主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对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因环保检测不达标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一律公告强制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减少高污染老旧车上道路行驶。

在道路秩序管理中,我们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汽车尾气污染整治执法行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环保检测不合格上道路行驶的车辆进行处罚,切实提高机动车车主的环保意识,有效减少了尾气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取得实效。下一步,我们与生态环境部门将会继续加强协作,切实解决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最大限度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贡献力量,为人民群众的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国际在线:请问交通运输部门是如何结合行业特点抓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呢?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杨武


杨武: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工业污染源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面源污染控制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臭氧污染防治工作,为打好广元蓝天保卫战作出了不懈努力。

今年,我局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广元市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成立了交通运输行业臭氧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防治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全面排查,全力推进汽修污染源治理。目前全市有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共964家(包括汽车排放性能维修站26家,二级维护维修企业29家),其中一类16家,二类123家,三类825家;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10家。我局已对前期排查出的12家“散乱污”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按照“一企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治时限,依法依规推进“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督促指导维修企业采用高效涂装工艺,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持续推进绿色钣喷企业、集中钣喷中心建设。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累计建成15家汽车维修绿色钣喷企业。二是强力推动,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从源头遏制高能耗、高污染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强力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实行“清单制”管理。力争到今年底,全市淘汰100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推进新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应用,目前全市公交车539辆,其中新能源车160辆;巡游出租汽车978辆,其中新能源出租车77辆;网约车464辆,其中新能源车112辆;客渡船70艘,其中新能源船舶5艘。2023年预计再新增新能源营运货车5辆、新能源船舶4艘。三是持续发力,推进公路建设面源污染控制。推动10个市本级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重点交通建设施工项目、新增(补)道路交通标志等涉有机性挥发物工序环节基本使用低有机性挥发物含量涂料。沥青铺设、道路画线涂刷等使用有机溶剂施工作业时,在日照强烈时段( 10:00-18:00时)作业时实施错峰作业,力争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重点管控时段臭氧浓度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盯紧交通运输行业领域臭氧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督促指导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元作出新贡献。


封面新闻: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管行业管环保”责任,在今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中,市城管执法局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呢?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谦


张谦:按照《广元市 2023 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责任分工,结合职能职责,市城管执法局今年1-5月份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狠抓扬尘污染治理。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检查工地500余家次,督促整改施工围栏不规范、车辆冲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150余个,查处抑尘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行为4起、运输车辆沿街撒漏20余台次。同时,加强重污染天气时段洒水降尘力度,出动喷雾抑尘车880余车次,洒水1万余立方。二是持续实施定点祭祀。印发《2023年市城区定点祭祀工作实施方案》,抓好“清明节”定点祭祀管理,设置祭祀场(点)11个,引导祭祀4万余人次。三是开展油烟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市城区餐饮企业,督促门面经营户正确使用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截至目前,共督促安装、清洗油烟净化设施500余家,取缔露天烧烤摊点180余处。四是狠抓露天焚烧整治。加大沿街生火取暖,焚烧垃圾、杂物等的监管,制止、查处乱焚烧、燃放烟花爆竹60余起。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抓实臭氧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管理执法。加强建设工地联合巡查,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100%”要求,严格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持续实施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露天焚烧杂物治理等,努力改善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二是强化部门联动。会同市公安、住建、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互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在日常执法管理过程中,同步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有关知识宣传,增强市民法治和环保意识,支持、参与、配合环境保护工作。


广元日报:请问目前气象部门在助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有力措施?近期气象条件又如何呢?

市气象局人影办主任李志明


李志明:我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协作与会商机制,实现了数据共享。

市气象台每天都要对大气污染气象条件进行研判,为市生态环境局提供广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趋势预报和高污染天气过程预警等服务产品。并加大对高污染天气成因的分析和研究,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进行科研攻关,不断提升对生态环境气象业务的支撑能力。

在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下,于2020年在我市周边海拔1000米以上的高山上布设了地面碘化银焰炉4套,用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人工增雨作业。目前全市现共有地面碘化银焰炉7套,移动作业火箭车8部,地面焰炉可以不受空域申请的限制,只要有降雨天气过程就可以全天候开展作业,对大气污染防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22年,全市气象部门抓住有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天气过程,开展抗旱增雨、改善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人影作业共计117次,发射火箭弹244枚,燃烧碘化银焰条275根。

2023以来,广元共开展人工增雨作业72次,用于改善空气质量焰炉作业54次、燃烧焰条315根。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得到了市县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市县气象部门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密切配合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在改善全市生态环境的保障作用。

据市气象台预测我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总趋势为6月平均气温西部22.5~24.5℃,东部25.0~26.0℃,较常年同期偏高0.5~1.0℃;最近几个地区最高气温已达到37.8℃,降水量140~160mm,较常年同期偏多10~20%。

6月我市大部地方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为 2~3 级。

6月主要降雨天气过程,15日-18日:有一次降雨天气过程,中到大雨,局部暴雨。26-28日:中雨。

根据主要降雨过程的预测,本月平均气温却偏高,无降雨的时候以多云到晴的天气为主,连晴天气臭氧污染可能偏重发生,请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应对工作。


王翠华: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们还对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臭氧防治攻坚有需要进一步深入采访的,会后可以联系我局相关科室。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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