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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8033/2023-056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20 主题词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苍溪县四举措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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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创新管理理念,营造公开透明采购环境。树立公开透明的现代治理理念,重点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在格式规范统一上下功夫。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向所有市场主体依法公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采购要求、采购机会、采购合同、救济机制等信息,做到计划、流程、结果、合同、验收等全过程信息按规范统一的格式在指定媒体上及时发布,提高群众对政府采购的知情率。

二是恪守规章制度,打造公平公正采购平台。严格对照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相关规定,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各种隐性壁垒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严禁采购人以不合理条件对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严禁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障碍,严禁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严禁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同时,重点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投诉机制的公正性上下功夫。畅通政府采购线上和线下投诉渠道,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为打造县域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三是发挥政策优势,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预留的采购份额将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预算执行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同时,充分运用“政采贷”政策功能,对银行、供应商因“政采贷”提出的合理需求予以大力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让中小企业融资不再等“贷”。

四是提高工作质效,打造高效电子化采购环境。全面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推行政府采购线上安全认证,开通企业维权网上绿色通道,实现不同业务流程的无缝对接,把业务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彻底解放出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管控采购成本,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少供应商维权交通费、差旅费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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