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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3-01909 公文种类 通告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23-08-13 发布日期 2023-08-16 文号 广府通〔2023〕2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广元2000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通告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广元2000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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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通〔2023〕2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用“广元2000相对独立的平面

坐标系统”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经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启用“广元2000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以下简称“广元2000坐标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元2000坐标系”是本市唯一合法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该系统基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椭球,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子午线为东经105°53’,投影面大地高为472米。

二、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及其相关活动,应使用“广元2000坐标系”,全市统一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国家对使用坐标系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停止使用原有的“2011年广元城市坐标系”“青川县2000独立坐标系”“2009年普安镇城建坐标系”“2009年下寺镇城建坐标系”“2013年苍溪独立坐标系”“2013年旺苍独立坐标系”。

三、广元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负责“广元2000坐标系”的启用、成果管理、更新、维护和监管工作,为各地区各部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坐标转换提供无偿技术咨询服务。各县(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元2000坐标系”成果管理、更新、维护和监管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广元2000坐标系”的启用和本部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转换工作。

特此通告。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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