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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83/2023-049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 2023-08-17 主题词 政协提案;复函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74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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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瑞星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建议》(第074号提案)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障碍疾病的防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不断提升全市精神障碍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水平,推动全市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一)完善政策制度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印发《广元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暂行办法》《广元市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广元市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办法(试行)》《广元市精神卫生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广元市精神卫生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机制》等文件,全市精神障碍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困难患者的救治救助、肇事肇祸患者的监护管理等工作得到有力政策保障。

(二)建立健全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全市建立了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各负其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市、县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宣传、综治、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监管、政府法制办、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办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街道)建立由乡镇(街道)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综治、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老龄等工作人员组成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村(社区)成立由村(社区)干部、民警以及综治、民政、残联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医生、志愿者参加的关爱帮扶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综合管理小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关爱帮扶小组会议,协调解决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建立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

1.医保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市政府出台《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保障》(广府规〔2022〕2号)、《广元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办法》(广府办规〔2022〕1号),对我市医疗保障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已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精神障碍类疾病(重度抑郁发作、复发性抑郁障碍、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血管性痴呆)纳入二类特殊疾病门诊报销。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待遇的同时,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参保缴费分类资助、医疗费用分类救助。如特困人员、孤儿医疗费用全额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0000元;低保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5000元,其他困难人员分类确定了救助标准。截至2023年6月,2023年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困难人员医疗费用7697万元,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制度兜底保障作用。

2.民政部门:为重度残疾患者发放护理补贴(50-80元/月),贫困残疾患者发放生活补贴(100元/月),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农村507/800元,城市767/800元)和照料护理费(分50元、150元、250元三个标准),低保户发放救助费用,因突发原因致家庭生活困难患者可申请临时救助。

3.残联部门:对精神残疾的贫困患者实施门诊服药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1200元;部分县(区)对精神残疾的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为残疾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康复服务。

4.卫健部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供随访服务、分类干预、健康教育、家庭医师签约服务,每年免费体检1-2次;对贫困患者实施免费门诊治疗补助,提供免费药物和专项检查,每年补助费用30余万元;实施长效针剂门诊治疗试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每月提供免费长效针剂注射治疗和专项检查,项目覆盖全市200多名患者,救助经费达324.01万元;充分利用市精神卫生中心专科优势,开通互联网医院,为偏远地区患者开展复诊开药,药物邮寄等服务,年接诊量约3000人次。

(四)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按照《广元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级政府、街道、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送诊、监护和管理。综治、民政、公安、卫生、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行政、城管、残联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对经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确认为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和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或有执业资质的医生评估为有暴力倾向等高风险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强制收治。好转出院后,无法查清原籍由民政福利机构担任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安置到当地社会福利机构;属外市的,由民政部门护送至所属地民政部门安置。无法查清原籍由民政福利机构担任监护人、有监护人但无承担治疗费用能力和外市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管理经费,由各县(区)财政承担。

(五)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各县区综治部门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落实监护人,家庭有监护能力的,由监护人或家属负责监护,村(居)委会干部定期上门巡查;家庭无监护能力的,由村(居)委会、单位落实专人,有偿监护;监护人有变动的,及时对监护人作出调整。为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激励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看护管理责任,以“以奖代补”方式对三级及以上病人的家属(监护人)按照每年2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六)加强精神卫生质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市精防办、市精神病与精神卫生质控中心开展全市重精患者管理交叉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培训会议。今年上半年,我市已联合达州市、巴中市开展精神卫生联合质控工作。

二、下一步打算

(一)召开精神卫生市级部门工作联席会议,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严重精神障碍项目管理工作服务能力,全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规范化管理,有效降低患者肇事肇祸风险。

(二)建好用好广元市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对全市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筛查、诊断、管理治疗作用和对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社会动员、科普宣传、筛查评估、干预管理作用,并就国家、省最新文件要求开展业务培训。

(三)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选派12名医务人员参加全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进一步提高精防人员的业务水平。全力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专科或心理门诊,进一步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人:魏晓芳

联系电话:0839-3262780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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