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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四十六项整改任务)>>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399/2023-04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3-09-22 主题词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第四十六项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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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六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28—87502089;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21日


(联系人:刘智勇,028—87502089)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广元市以解决自然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为由,申请调整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将有关项目调出保护区范围,核心区和缓冲区面积调减比例高达40%,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把关不严,于2021年1月批复该申请。
整改责任单位 省林草局,广元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九龙山自然保护区调查评估,提高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的科学性。
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底前,完成九龙山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回顾性评估,编制评估报告,提出优化完善和加强保护管理建议。
2.2022年6月底前,完成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的办理程序及要件清单编制,建立自然保护区调出区域事后监管和生物多样性影响后评估制度,完善自然保护区调出区域事后监管措施。
3.2022年6月底前,优化升级全省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人为活动“数字化”核查监管平台。每年组织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活动和调出地块评估等抽查工作,指导督促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4.2022年12月底前,根据回顾性评估结果,由苍溪县政府将九龙山自然保护区已调出区域中具有保护价值区域划为自然保护小区,制定管理办法加以保护管理。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苍溪县政府已于2022年6月底前,组织完成九龙山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回顾性评估报告。省林草局邀请省环境科学院、西华师范等院所高校5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核查组,对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现场审查论证验收,并反馈了专家审查意见。2022年12月底,苍溪县政府根据省林草局对回顾性评估审查意见以及评估报告中提出的保护管理建议,完成了调出区域保护点建立、保护标识标牌设置,制定了《苍溪县九龙山自然保护区调出区域重点物种保护点管理办法》《苍溪县九龙山自然保护区调出区域重点物种保护点管理方案》,建立了巡查台账,开展定期巡查。2023年1月,广元市林业局再次进行了现场复核,全部整改措施已完成。
省林草局于2022年6月底完成了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的办理程序及要件清单的编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获批后,应制定和颁布调出区域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于调整后一年内开展一次调整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后评估,编制评估报告,提出优化完善和加强保护管理建议,针对性提出自然保护区调整事后监管完善自然保护区调出区域事后监管措施。优化升级了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管理运行的全省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人为活动“数字化”核查监管平台。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然保护地专项督查的通知》,分赴甘孜、阿坝等地开展专项督查,指导督促环保督察等涉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推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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