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利州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的严正声明>>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209/2023-02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12-27 主题词 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
利州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的严正声明
【字号:
打印

近日,市、区教育局接到群众反映,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和个人通过家长群、微信群私下违规组织六年级学生参加“小升初”招生考试,承诺为某某初中学校“预录”学生,并收取考试费用。根据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要求,为避免违规招生行为发生,防范学生及家长上当受骗,维护规范有序的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特面向社会严正声明如下。

一、利州辖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含市直属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入学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违规组织招生考试,不得提前对学生进行预录,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

二、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个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组织的与招生挂钩的考试、培训、竞赛等活动,属于提前选拔、“掐尖”招生违规行为,相关预录协议、承诺、考试结果均无效。若存在以上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三、利州辖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含市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不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活动,任何以升学名义举行的招生考试均为违规行为。

市、区教育局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请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切勿轻信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个人的招生入学承诺,谨防上当受骗。同时,也请广大学生、家长和媒体不要通过任何途径传播违规和虚假的招生信息。

即日起,利州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实,将对违规涉事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同时,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利州区中小学校招生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广元市教育局基教科:0839-3266204

利州区教育局教育股:0839-3307935

0839-33098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