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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84709009/2024-07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24-01-18 主题词 市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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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市国资委工作实际,现编制形成《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元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33201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元市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广元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等文件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公开质效。

(一)依法合规做好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有关国资国企信息。2023年,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364条,在广元市智慧政务集约化门户网站上报政务信息41条,在网站公布国企稳增长、深化改革、重大项目投资、优化布局结构、防风险保安全、强化国资监管、加强党的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重点领域信息322条。2023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并同步做好解读;共承办人大建议1件,所有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办结,并按要求在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办理情况。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委认真做好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组织有关科室研究答复,确保答复严谨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2023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并按时进行答复,办结率100%。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制度建设,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执行经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的“三审”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管理和登记,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2023,我委没有发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做好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技术保障,提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全年平台运行正常,未出现安全事故。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增加国家政策文件库”“省政府政策文件库”栏目,并链接了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我委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70条,通过广元国资”微博发布信息123条。

(五)强化信息监督管理。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强化监督管理,定期对市国资国企系统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监测检查,督促各级组织限期整改,做到扬优抑劣,树立正确导向,工作氛围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述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委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但依然还有需改进提高的地方。一是囿于机构职能,配合参与政府其他部门主动公开重要工作信息不多;二是全面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强度还不够;三是政策解读的方式和解读效果还需改进和提升;四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够,能力水平还需持续提升。

2024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国资国企实际,持续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优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一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优化栏目设置,不断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建设、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根据“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政策起草、发布、实施全过程,从政策制定背景、主要措施、重大突破创新、具体落实主体和方式等方面,通过图文图表、音视频、动漫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努力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坚持定期组织委机关各科室相关人员及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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