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创新出台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十条措施>>详情
索 引 号 731594447/2024-01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4-09 主题词 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十条措施
广元市创新出台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十条措施
【字号:
打印

近日,我市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深入研判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创新出台《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十条措施》,全力防范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创造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1)聚合主体化解监管矛盾。落脚既往事故特点,紧盯机动车辆非法改(拼)装、“大吨小标”“马路市场”、打谷晒粮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划定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分区。全面推行“主责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检查站检查员、劝导站劝导员)”管理机制,合力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集成改革。(2)多路监管创新制度供给。以减存量、遏增量、防变量为目标,建立“四无车辆”“一对一”包保化解、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背景审查等制度,力争2026年底前逐步淘汰退出现有“四无车辆”。探索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干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报机制,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职业准入等挂钩,健全公民交通信用体系,约束不文明行为。(3)排查整治清扫源头隐患。健全农村道路交通隐患“动态排查+清单管理+层级治理+验收销号”工作机制,定期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以及事故多发点段开展集中排查,基于风险大小推行“层级+分期”治理,实现注册登记、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营运资质、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等信息共享。同步鼓励群众运用“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系统,对身边无牌无证、准驾不符等道路安全隐患实时有奖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