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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侨港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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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2010〕70号),设立广元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简称市外侨办),挂广元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简称市港澳办)。市外侨办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也是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统筹协调全市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外事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并监督检查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围绕全市现代化建设和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2.拟订全市外事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外事工作规划以及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牵头协调本市的重大涉外活动;审核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办理来访外国人的签证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

3.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

4.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5.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事宜;负责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

6.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广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工作,参与处理中国公民在国外及外国人在广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

7.承担全市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承办全市因公临时赴港澳的报批事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广的报批、接待工作。

8.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三资企业外方人员的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9.负责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事信息工作,审核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

10.指导、服务全市对外交往和涉外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外事系统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提出违反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处理建议。

(二)侨务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开展侨情和侨资企业普查,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和工作建议;起草有关侨务工作的政策规定;制订本市侨务工作的发展规划。

3.负责全市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市级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指导县区侨务工作。

4.开展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市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组织涉侨捐赠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联系指导市内涉侨社团工作。

5.在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台工作的方针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6.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开展重大涉侨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工作。

7.调查研究引进侨资、侨智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为市内侨资企业服务,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三)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信息、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保密安全、政工人事、财务及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网站建设及管理;负责外侨港澳工作大事记、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及对内对外接待工作。

(二)外事科

负责全市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处理重大外事活动及涉外事件;制定和完善外事政策规定;对出国人员、涉外人员进行外事纪律、涉外礼仪的教育和培训;管理、指导、协调各涉外单位的友好交往、外事礼宾及接待工作;承办以市领导名义出面邀请的外国相应级别以上外宾来访的邀请和接待事宜;负责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来广进行公务活动的安排;负责外国国宾、党宾等重要团组来广访问的接待工作;了解和掌握相关地区各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情况,为开展合作交流提出建议和提供必要的外事服务;负责提出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并上报;审核、办理全市因公出访团组、人员的上报有关手续,了解出国团组在国外情况和出访成果并及时上报;负责全市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外事纪律教育工作;承办外籍广元市荣誉市民材料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外国记者,指导本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和其他外籍人员;负责外事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有关外事工作的提案、议案。

(三)侨政科

贯彻执行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涉侨捐赠工作并参与监督管理;负责华侨、归侨、侨眷身份的认定,困难归侨侨眷、农村散居侨属的救济扶贫工作、侨务信访和涉侨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侨情和侨资企业的普查;负责调查研究国外侨情,提供国外侨情信息;研究提出开展国外侨务工作的建议和发展规划;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组织、安排重要涉侨团组出访;承担华侨华人知名人士、重要社团、企业来广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联系市内涉侨社团工作。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组织企事业单位与华侨华人开展经济贸易、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依法保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联系市内涉侨商会的工作。贯彻执行侨务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海外华侨华人新闻机构、文化团体和华文教育机构,开展对外宣传及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港澳科

负责拟订全市涉及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全市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负责与港澳特区政府驻川机构的联络交往事宜和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及相关人员来广的接待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突发事件和在港澳地区涉我突发事件;会同相关部门保护公民和机构在港澳地区的合法权益;承办省港澳办交办的任务。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党组书记、主任赵平同志分工

l、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制定外事工作规划以及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牵头协调本市的重大涉外活动,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

3、参与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

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全市侨务工作;

5、组织开展重大涉侨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工作;

6、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7、承担市委大开放大合作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8、承担市推动广元成都协同发展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成员、市友协会长李芝文同志分工

负责对外友好活动的交往和友城建设。


党组成员、副主任蔡永斌同志分工

1、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研究提出本市侨务工作计划和措施;

2、承担侨法的贯彻落实和涉侨活动的组织协调;

3、负责侨联的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

5、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6、负责机关采购工作;

7、负责涉侨项目工作;

8、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哲通同志分工

1、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研究提出本市外事工作计划和措施。

2、负责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和涉外事务管理。

3、负责本市重大涉外活动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实施。

4、负责港澳事务工作。

5、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涉侨涉港澳项目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负责对作风建设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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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