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题: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嘉宾:广元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岳大文
时间:2018-10-22
简介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繁荣公共法律服务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到2020年底,我市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作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岳大文。欢迎岳局长,先跟我们在线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岳大文】:各位网友、市民朋友,大家好!我是市司法局岳大文,非常感谢市民朋友、网友对我们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关心,非常荣幸来参加市人民政府在线访谈栏目,今天主要跟大家聊一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

【主持人】:我们也非常荣幸能邀请到岳局长作客我们的节目。那么,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们想请问一下岳局长,为什么要加强这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呢?

【岳大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繁荣公共法律服务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的十九大及时回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历史性转变,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作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优化政府法律服务职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等决策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些决策部署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绘就了宏伟蓝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司法部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司法部就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7年以来,司法部确定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抓手,统筹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推陈出新,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2017年9月,司法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2018年1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对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行整体规划、全面部署。2018年3月以来,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压茬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地结合实际深入实践探索,产生了一系列的新经验新做法。

我们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省委深改(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今年6月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和工作保障。6月2日又召开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广元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经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已于8月8日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实施,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的遵循。

【主持人】:谢谢,通过刚才岳局长的介绍,我们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了初步的认识,那这个公共法律服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请岳局长再给我们介绍一下。

【岳大文】:好。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指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具体业务有这么几个方面,有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下面,我向各位简要介绍一下公共法律服务的几项主要内容。

首先介绍一下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长期性工程,主要目的是使一切国家公职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目前已经进入“七五”普法中期阶段,全市发展法治宣传骨干10000余名,建立手机短信、电视专栏、门户网站“三大普法平台”,开通“广元普法”两微一端,培育法治文艺团体300余个,创作法治文艺节目1000余个,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17个、法治宣传专栏近1000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法治教育体系。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部分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的免费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是完全免费的,获得法律援助后,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办理案件,被援助人不需要给法律援助机构和办案的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申请法律援助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符合经济困难标准,二是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经济困难标准,具体就是城镇居民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国家公布的农村低收入贫困线标准执行。经济困难证明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确认。城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特困供养待遇、遭受自然灾害或者重度残疾、身患重病等情况,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有两种情况可以免予经济困难标准的审查:一是公民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二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

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是这么几个方面,民事、行政有九类事项可以请求法律援助:一是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二是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三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四是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五是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主张婚姻家庭民事权益的;六是因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等侵权行为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七是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八是劳动者(雇员)与用人单位(雇主)发生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民事)权益的;九是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那么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员;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员,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不受经济条件限制。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在已经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需要进行公证、司法鉴定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目前,我们市建立法律援助中心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13个,基本形成了“1小时法律援助圈”。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可以调解三类案件:一是民间纠纷,如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传统民间纠纷和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工伤、物业管理、医疗、催讨欠薪等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二是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和解的刑事案件,如刑事自诉案件和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三是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赔偿。老百姓如果遇到以上这三类矛盾纠纷,都可以选择村(居)及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到医疗、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但也有三类案件不能调解:一是触犯刑律、不允许和解的刑事案件,二是应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三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判决的案件。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需要长期执行的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就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比其他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人民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那么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收取任何费用。我们市现在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414个,人民调解员16150人,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都是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公证与大家联系比较紧密,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常见的公证有合同公证、委托公证、遗嘱公证等等。广元的公证机构属于事业单位,办理公证需要都按照规定标准收取费。我市共有公证处8个、执业公证员20名,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的各项公证业务目前只能在市恒信公证处办理,其他县区公证处暂时不能办理该类业务。律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律师分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法律师三类,其中社会律师是一种中介组织,委托律师办理案件需要付费;公职律师是机关单位设立的律师,属于公务员序列,主要办理本机关的法律事务;公司律师是公司聘用的为本公司办理法律事务的专业律师。目前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37家,律师有323名。基层法律服务是指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法律服务中介组织。除了不能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范围与律师大致相当。我市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9个、执业人员181名。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在公安、国安、检察院等部门设立的,为刑事案件开展的司法鉴定,这是不收取费用的;另一类是社会中介组织,面向社会办理司法鉴定,需要按规定收取费用,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目前广元有司法鉴定机构5家、鉴定人88名。以上四类法律服务中,公证机构属于事业单位,其他三类属于社会中介组织,当前我们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就是要在各类平台上公开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指引。

【主持人】:刚才岳局长向我们介绍了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那么,我们广元将如何进一步推进全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呢?

【岳大文】:好。下一步,我们要全面落实《广元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思路是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重点)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四项基本功能定位,主动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需要,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到2020年底,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着力抓:一是优化法律援助。推进法律援助整体入驻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加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法院、看守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进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民事等申诉案件代理。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针对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

二是优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快发展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推动法院、公安机关及部分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多跑路,调解事项一次办结。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在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室,在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

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四项制度”,坚持法治宣传季度工作报告制度。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大力推进“法律进重点项目”。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持续推动“法治文艺下乡”。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新媒体普法平台。全面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四是发展多层次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完善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配套扶持政策,鼓励、引导律师事务所向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县区发展。完善公证机构管理运行机制,大力发展公证员队伍,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公证减证便民,落实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制度。推进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司法鉴定服务的覆盖面。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发展、管理制度,拓展基层法律服务。

五是大力发展公益法律服务。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机制。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普遍建立覆盖农村户主的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到今年底前要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是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这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有效载体,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

实体平台就是在市、县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主要是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根据需要引入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外来企业维权、社区矫正、监所远程视频会见等服务;在乡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主要由司法所提供相关服务;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由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值班来提供服务。那么实体平台全面建成后,网民朋友们如果有法律问题,可以选择到就近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或者工作室现场咨询。

网络平台总体架构为“一张网络,两级平台”,由一张网络覆盖全地域、全业务,纵向由部、省两级平台组成,平台之间通过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实现联通,横向由门户网站、“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组成。司法部开发建设的中国法律服务网已于今年5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该网汇聚了全国38万多家法律服务机构的数据和139万多名从业人员的数据,遴选了475个法律服务机构和925名法律服务人员,组成了法律咨询专家团队,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智能咨询、知识问答咨询、留言咨询等“零门槛”的法律服务。省司法厅已于去年建成了“12348四川法网”即四川法律服务网,今年2月,首批173名12348四川法网法律服务人员已正式“上岗”。我们市网络平台主要是完善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栏目设置,在网站、客户端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法律服务行业机构和工作人员信息,在微信、微博开通案件受理通道,构筑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指引、法律法规与案例查询、信用信息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矩阵,实现与“12348四川法网”、“12348中国法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

中国法律服务网、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非常强大,非常好用。一般公民的法律服务需求基本可以满足,大家可以进入试一试。热线平台12348热线,具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服务投诉等综合性的服务功能。每个工作日上班时间,我们都有专业律师值班,网络朋友们可以拨打12348热线,咨询相关法律问题。下一步,我们还将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实现与“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12333”劳动保障热线、“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平台之间的衔接协作,让不同的平台之间实现联动,方便大家咨询法律、解决难题。

那么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是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的简单相加,而是以有效满足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将三大平台有机融合,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统一、协调一致,使群众的需求得到一网通办,快捷办理。

【主持人】:听了刚才岳局长的介绍,我们知道,今后如果遇到法律问题,我们既可以到覆盖市、县、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室去现场咨询,同时还可以到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四川法网、市司法局门户网等网络平台查询,您还可以拨打12348热线请专业的律师来解答。那么我想问一下岳局长,我市目前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主持人】:好。去年以来,我们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经建立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77个,完成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提档升级改造。到今年底,市、县区将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市160个规范化司法所同步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到15%以上,全市至少建立420个。到2020年,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全面建成。

目前我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瓶颈,主要表现在:一是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总量少、规模小、分布不平衡。受市场配置资源影响,法律服务资源大部分集中在市城区和县城,农村地区、边远山区法律服务资源匮乏,“有没有”的问题还没有全面解决,部分地方的群众遇事找法还存在很大困难。比如,全市37家律师事务所,24家在市城区,200余名律师在市城区,青川、昭化、朝天等地法律服务资源不足。二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比较薄弱,全市239个乡镇(街道),只有司法助理员编制221个,所均只有0.92个,难以满足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需要。三是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由于我市属于连片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政策保障和财政保障水平还较低,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还比较少。

【主持人】:那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又有哪些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力推进,实现既定目标呢?

【岳大文】: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力有序推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公职律师、青年律师等专项扶持培养计划,落实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领军人才培养制度和支持计划,加大多领域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积极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吸纳社会力量,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建立健全与群众需求、地方财力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项目,为各级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益性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信访值班、群体性和突发性案(事)件处置等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三是加强技术保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应用技术的推广,建设包含司法行政案例、法律法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信息、影像资料等内容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库,汇聚全市司法行政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逐步推广电子公证、法律服务智能保障等业务模式,推进人工智能语音热线和社交网络法律服务机器人应用,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将公共法律服务列入依法治市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以服务供给水平、需求满足情况和均等化实现程度为重点,定期开展评估通报,督促抓好落实。

【主持人】:谢谢岳局长。那么现在我们就来看看网友的留言。有一名叫“彩虹天堂”的网友留言说到:我有一个老乡遭遇交通事故身亡,因家庭贫困,老乡的家属不知道该怎么申请维权索赔。那么针对这个案例我想问一下岳局长,像这种家庭比较贫困的这些人,他们对这个法律了解的又不是很全面,又非常需要法律援助,他们应该怎么去申请法律援助,有没有什么申请条件呢?

【岳大文】:好。“彩虹天堂”的网友,首先感谢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注。前面我已经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针对这位老乡的情况,可以就近向事故发生地或肇事者住所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司法所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申请法律援助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是经济困难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经济困难的其他材料;三是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住院病历等资料。如果你的老乡是精准扶贫户,在广元范围内是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的。

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可以给予法律援助。目前我们市法律援助中心已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

【主持人】:好的,这里还有 一名叫“凤舞九天”的网友问到:我去年已经结了婚,我父母有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着母亲的名字,父母想办理遗嘱,在他们去世之后,房产归他本人。请问这个应当怎么办理呢?

【岳大文】:“凤舞九天”的网友,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父母亲应该是想办理遗嘱公证。

你说的这套房产如果是你父母婚后购买的,无论登记在父亲或母亲的名下,都应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你父母如果愿意将房产在他们百年以后遗留给你,建议分别设立遗嘱,因为遗嘱是可以撤销、变更的(包括公证遗嘱),便于遗嘱今后的执行。

遗嘱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若遗嘱人超过七十周岁或患有重大疾病,公证人员将视具体情况要求遗嘱人到司法鉴定机构做行为能力鉴定。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是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二是受益人的身份证,可以是复印件,但应双面复印,并保证清晰;三是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目前全市四县三区和市本级的公证处都可以办理遗嘱公证,你父母可以就近选择一家公证处去办理。

【主持人】:好的,再一次感谢岳局长给我们做的详细的解答。那么在今天的访谈节目中呢,岳局长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跟大家做了在线交流,也让各位网友了解了更多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在节目最后,岳局长还有什么要跟我们网友们说的吗?

【岳大文】:谢谢主持人,感谢市民朋友、各位网友长期以来对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司法行政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加精准、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全市人民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谢谢。

【主持人】:好的,谢谢岳局长,我们也再一次代表网友朋友们感谢岳局长来参与我们的节目,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节目的关注。下期节目我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