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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广元市已经将乳腺癌靶向药物赫赛汀(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列入到了“广元市医保统筹基金单行支付费用药品目录(20种)”范围,报销方式与流程,县局也已明确告知。
 目前患者也已经办理好了特殊门诊治疗(医保关系在苍溪县且为城镇职工医保)。但在县级公立医院咨询的时候,被告知这种药品不好购买或者可能在医院买不到,就这种情况,我想咨询如下问题:
     1.在广元市辖区内,哪些医院能够提供支持医保报销的赫赛汀(注射用曲妥珠单抗)用于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如果能提供,购买至报销流程是怎样的,等待药品到位周期大约多久。
     2.如果辖区内医院不能提供或者提供的等待时间超过最佳治疗时间,是否可以由患者自行购买目录内的药物,然后凭发票做医保报销。
     3.如果第2点可以实现,烦请告知医保目录内该药物的详细情况,包括且不限于药品名称/品牌/批号等以便准确购买。
以上问题本来是打算直接在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网站写信咨询的,不料他们网站写信的提交地址错误,所以写到这里,还请见谅,请帮忙向人设局寻求解答。

一、根据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实施36种国家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医保〔2017〕70号)文件规定,广元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二、三、四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万江眼科医院,各县区人民医院、中医院为单行支付药品认定机构,单行支付药品由治疗机构自行采购,采购、管理、使用按药品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单行支付药品费用中按照政策规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治疗机构与医保局进行结算,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与所在治疗机构进行结算。
      二、若市内定点医院暂不能提供相关药品,参保者可自行购买目录内药品,凭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病种认定表》、《重特大疾病治疗方案申请表》和购药增值税发票、处方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申请报销,医保局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报销。
      三、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7〕235号)文件规定“曲妥珠单抗”国家目录编码为“TX10”,剂型为“注射剂”,医保支付标准为“7600元(440mg(20ml)/瓶)”,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HER2阳性的乳腺癌手术后患者,支付不超过12个月;2.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3.HER2阳性的晚期转移性胃癌。
    感谢来信!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电话咨询苍溪县医疗保险管理局,联系电话:0839-5226428,感谢你对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