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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住在剑阁县下寺镇,得了肝硬化,我和妻子都没有工作,我想问一下我能申请低保吗?

持有剑阁县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乡低保标准(2017年城市低保标准46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3300元/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县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
      办理程序:困难家庭户主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委会入户调查、群众评议且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后报乡镇人民政府。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