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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丧葬费对象

您好!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广委办〔2013〕114号)精神,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是我市实施的十大专项救助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救助的通知》(广府办函〔2011〕130号)规定殡葬救助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救助项目为:当地殡葬部门负责接运遗体、提供冷藏(24小时)、火化、丧葬、骨灰盒及寄存、公墓安葬服务。

《广元市民政局关于明确城乡救助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标准的通知》(广市民〔2013〕195号)规定:接运遗体、提供冷藏(24小时)、火化、丧服、骨灰盒及寄存等基本丧葬服务救助标准不低于800元,公墓骨灰安葬救助标准不高于1500元。

《广元市民政局等11部门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广市民〔2016〕113号)规定:要在进一步完善以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对采用不保留骨灰、不立墓碑的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给予500-1000元一次性奖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