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广财教〔2014〕201号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川财教〔2014〕220号,现下达你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2014年工资性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如数(见附表),请增列2014年“20502 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中央财政与四川省的结算标准为2.7万元。各县区要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并及时核拨经费到县级财政,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正常发放。
二、各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保证特岗教师享受《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好特岗教师的周转宿舍等相关生活待遇保障工作,为特岗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特岗教师后顾之忧。
三、各县区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不得超范围实施特岗计划,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特岗教师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全面掌握特岗教师在岗情况、工资标准、职称级别、人员流动、资金结余等基础信息,并及时上报。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中央补助资金预算表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5日
广元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 印发 |
附件:
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中央补助资金预算表
单位:人、万元
地区 | 人数 | 补助标准(万元/人) | 2014全年资金 | 提前通知 | 本次应下达 | |||||||
2011年招聘2014年9月在岗人数 | 2012年招聘2014年9月在岗人数 | 2013年招聘2014年9月在岗人数 | 2014年新招聘人数 | 合计 | 2014年新招聘 | 2013年招聘2014年9月在岗 | 2012年招聘2014年9月在岗人数 | 2011年招聘2014年9月在岗人数 | ||||
广元市 | 56 | 110 | 126 | 121 | 2.7 | 846.9 | 108.9 | 340.2 | 297 | 100.8 | 637.2 | 209.7 |
青川县 | 14 | 73 | 80 | 73 | 2.7 | 504 | 65.7 | 216 | 197.1 | 25.2 | 413.1 | 90.9 |
利州区 | 0 | 0 | 31 | 33 | 2.7 | 113.4 | 29.7 | 83.7 | 0 | 0 | 83.7 | 29.7 |
昭化区 | 42 | 37 | 15 | 15 | 2.7 | 229.5 | 13.5 | 40.5 | 99.9 | 75.6 | 140.4 | 8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