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党群及归口单位、市政府经济部门和非经济部门排末位的,单位职工发市级部门平均奖金的60%,并给予单位主要领导黄牌警告;连续两年的,单位主要领导经批准按有关程序予以免职……”近日,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2007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2007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办法》规定了具体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奖励的措施有:县区组按考评得分排序,1名为一等奖,2至3名为二等奖,4至7名为三等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县区分别发给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目标奖(奖金发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在职成员,党委、政府一把手奖金可高于其他人员20%);市级党群及归口单位组、市政府经济部门组和非经济部门组根据考评结果,分别按得分排序,其中30%的单位为一等奖,50%的单位为二等奖,其余除各组最后一名外为三等奖。市级部门目标奖,由市财政预算(全市GDP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人均奖金标准下浮20%;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未完成全市目标任务,人均奖金标准分别下浮10%)。一等奖单位奖金上浮20%,二等奖单位得基本奖金,三等奖单位奖金下浮20%。凡获得一等奖的单位,按正职领导目标奖高于职工20%、班子其他成员高于职工15%的标准发放。凡获得二等奖的单位,按正职领导目标奖高于职工15%、班子其他成员高于职工10%的标准发放……
惩罚的措施是:县区组考评排末位的不得奖,并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党政一把手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的,党政主要领导经批准按有关程序予以免职;市级党群及归口单位、市政府经济部门和非经济部门排末位的,单位职工发市级部门平均奖金的60%,并给予单位主要领导黄牌警告;连续两年的,单位主要领导经批准按有关程序予以免职;中央及省驻广单位目标考评排末位的,由市委、市政府转达整改意见;连续两年的,由市委、市政府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主要领导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