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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发布时间: 2012-11-13 09:47      来源: 广元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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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描述

  纳税人应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税务机关对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接收、处理及应用维护。财务会计报表是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办理流程

http://www.cd12366.gov.cn/picture/81/100820084741018.jpg

  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综合服务窗口对纳税人提供的报表进行审核,资料齐全的当场接收。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会计报表一套。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按季度报送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

  2、按年度报送的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报送。

国税机关

承诺办理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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