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
纳税人应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税务机关对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接收、处理及应用维护。财务会计报表是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 |
办理流程 |
示 意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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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程 规 范 |
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综合服务窗口对纳税人提供的报表进行审核,资料齐全的当场接收。 | |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 |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会计报表一套。 | |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
1、按季度报送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 2、按年度报送的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报送。 | |
国税机关 承诺办理时限 |
提供的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