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 字第 2543 号)承担监狱生活基地配套道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1. 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监狱生活基地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办事处九华村七组
建设单位: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起点袁家口(K0+000)接养生园道路车行道边缘,在桩号K0+270处与现有乡村道路T形相交,桩号K0+327.581和K0+327.581为监狱生活基地小区出入口,终点(K0+327.581)与规划道路十字交叉。道路全长
2. 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珈臣 联系电话:13980151117
联系地址:广元市东坝苴国路东城国际大厦20楼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秀云 联系电话:0839-3271991
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识别环境影响因素和筛选评价因子,明确评价工作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各种资料数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主要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公众对于该项目在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片区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2014.7.7~2014.7.18)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