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8线宝轮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赤化场镇至剑阁界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道108线宝轮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赤化场镇至剑阁界段)已经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交通【2011】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招管【2012】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051100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国道108线宝轮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赤化场镇至剑阁界段),K线起点K0+000接国道108线宝轮至赤化场镇段终点,路线沿清江河左岸国道108线前行,至石羊坝后结合规划道路(石羊干道)进行布设,于K2+940跨越清江河,终点接剑阁县剑山大道三期终点,终点桩号K3+071.449,道路全长3.071公里。
2.2技术标准:道路等级:公路一级兼城市主干路一级,设计速度:
2.3工程投资估算:该工程投资估算额为2.6亿元,其中建安费1.8亿元。
2.4 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测量)于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送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复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概算(含电子文档)。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分为1个标段。设计范围为红线范围内的道路、排水及各种管线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必须持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2011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的投标单位,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西安路15号
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839-3500945
传 真:0839-350094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52号顺吉大厦7层A1区
联系人:康先生
电 话:028-86512836
传 真:028-86627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