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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积极整改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
发布时间: 2016-10-26      来源: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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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在2015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通报中,将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列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濒危名单》,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一年完成整改并重点督办。广元市是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的核心片区,也是蜀道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核心区域,广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迅即根据通报的问题和要求,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精心编制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执法检查中通报的问题,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元段)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方案,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议,明确了整改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时间安排、任务分工、组织领导等整改内容,重点就建立风景名胜区统筹协调机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建设管理、规范使用风景名胜区名称、徽志和设置标示标牌、界碑界桩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确定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彻底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广元市政府及剑阁县、昭化区、朝天区政府均建立了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分别成立了以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开发利用涉及的控制性规划、专项规划、体量大的单体规划,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开发利用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县区住建部门。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为建立权责明晰的管理体系,我市彻底理顺了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机制,将剑阁县、昭化区、朝天区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职能全部规范调整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现有县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由只承担核心景区管理调整为承担本行政区内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全部区域管理。目前,剑阁县、昭化区、朝天区3个县区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机制已基本调整到位。

三是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政府高度重视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确定由市规划建设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了风景区基础地理测绘成果,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初稿预计在10月份提交征求意见。

四是加强违法项目整改。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督促县区加强违法建设项目的整改,督促重大违法建设项目编制项目选址方案和风景名胜区影响论证。在整改期内暂停了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内各类建设活动,所有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或核准。

五是规范使用名称、徽志和设置标示标牌、界碑界桩。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使用管理办法》(建城〔200793号)规定,我市编制了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界碑、界桩设置样稿,就标准称谓、使用范围、设置样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前剑门关景区已规范设置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标示、标牌和徽志,更换了4处大型标志牌、32块标志灯箱、12块标志地牌、10个地名牌等。其他蜀道沿线景区也正在加快组织实施。

六是拟定《广元市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元实际制定了《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规范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查(批)程序,明确风景名胜区重大和一般建设项目报(审)批程序。完善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机制。

七是加强整改工作督查8月中旬,根据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和时间节点,我市组织对剑阁县、昭化区、朝天区整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改没到位的工作任务提出明确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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