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市本级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 |
受理机构 |
广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办理地点 |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劳动大厦(东坝电子路90号) |
联系电话 |
0839-3364195、3364095 |
设定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第423号令) |
申请条件 |
无 |
办理材料 |
1.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登记表; 2.投诉(举报)人本人应提交身份证(用人单位应提交有效证明)、工作证等复印件(验原件); 3.当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如:劳动合同、社保凭证、工服、工牌等);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早上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
办理流程 |
1. 投诉(举报)人通过电话、书记市长信箱、互联网络投诉; 2.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3.案件主办人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或通知)投诉(举报)人。 |
资料下载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登记表(见附件)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