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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
发布时间: 2016-11-17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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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市本级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

广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办理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劳动大厦(东坝电子路90号)

联系电话

0839-33641953364095

设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第423号令)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1.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登记表;

2.投诉(举报)人本人应提交身份证(用人单位应提交有效证明)、工作证等复印件(验原件);

3.当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如:劳动合同、社保凭证、工服、工牌等);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早上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 投诉(举报)人通过电话、书记市长信箱、互联网络投诉;

2.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3.案件主办人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或通知)投诉(举报)人。

资料下载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登记表(见附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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