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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变更
发布时间: 2016-11-19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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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户口登记、变更

受理机构

见统计表

办理地点

见统计表

联系电话

见统计表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

2、新生婴儿户口登记

3、户口迁入登记

4、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5、变更姓名、出生年月、民族

办理材料

一、户口登记

1、新生婴儿出生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准予生育证明,计划外生育无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具有鉴定资质的亲自鉴定报告。

2、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已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还需提供在读学校学籍证明);

5、收养落户:民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收养证明、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人事、劳动、垂直管理部门的调动、录用批准通知或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7、家属随军落户:部队师级以上(含)单位政治部门批准军人家属随军的证明材料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8、投资兴办企业落户:企业法人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或员工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员工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手续;

9、购房落户: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11、人才引进落户: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12、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新生落户: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劳动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13、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入:毕业生、肄业学生回原籍落户的,凭居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到就业地落户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包括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等凭证材料。转学学生到新转入学校落户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教育部门的转(升)学证明;

14、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县级以上(含)复、转业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注明公民身份号码或提供公民身份号码编码表)。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还需提供部队师级以上(含)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未编码的证明。对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查验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15、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回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的,凭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证明或解除劳教通知书等证明材料;需到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需注明原户口登记的主要事项)、结婚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

16、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回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的,凭归国留学人员的护照;需在原户口所在县、市内其它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需注明原户口登记的主要事项);需跨县、市登记户口的,还需提供国家统一分配证明或接收地县、市以上人事部门的证明;

17、其他回国恢复户口及入境定居人员落户:回国恢复户口的,凭当事人的护照;入境定居的,凭当事人护照和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定居通知书》。

二、项目变更、更正

116周岁以下申请变更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出生年月变更需提供原始依据证明、民族变更需提供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更改民族成份证明书》。

2、年满20周岁者不在更改民族成分,年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公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变更民族登记的,提供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更改民族成份证明书》。

3、出生日期更正,提交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及公安机关认定能够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资料等证明材料,民警调查核实写出调查报告,经公安派出所审核,逐级上报审批。

办理时间

工作日早上9:00至下午17:00,受理、审核属同机关的,当场办结;受理、审核非同一机关,须逐级上报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流程

1、受理

2、材料审核

3、审核登记

4、打印缴费

5、办结

资料下载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广元市户口办地点及咨询电话统计表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利州公安局分局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08393310992

朝天区公安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公安分局政务中心

08398621141

昭化区公安分局

广元市昭化区政务中心安窗口

08398725110

旺苍县公安分局

广元市旺苍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08394222355

剑阁县公安分局

广元市剑阁县公安局

08395208268

苍溪县公安分局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08395231272

青川县公安分局

广元市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08397208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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