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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7-02-16      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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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桂华

2016年12月2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刚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杜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匡局长和市卫生计生委袁主任分别就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整合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1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今年底前完成整合任务。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上月21日副省长杨兴平专程来广元调研督导。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在全面总结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其它地市州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今年底整合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这是推进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悉心改善民生的理念和决心。这项改革是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大事,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大事,更是事关全市270多万参保人的好事。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工作的责任感。

(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适应城乡居民期盼的迫切需要。现行医保按户籍性质设置两种不同制度,在政策上人为分为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两大群体,二者医保待遇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城乡居民期盼破除户籍身份界线,纳入统一的医保制度,依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参保缴费标准,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二)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建立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在要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着眼于健全全民医保体系,解决好发展质量和保障绩效问题,解决好政策待遇差异等问题,有利于解决城乡医保制度分割产生的待遇不均衡、政策不协调、管理效率低、基金共济能力弱等突出问题;有利于统筹运用和发挥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在医保脱贫方面综合施策,为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供制度保障,统筹发挥社会保险安全网和稳定器的功能。

(三)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要突出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加强基本医保、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强化制度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整合医保经办管理资源,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有利于扩大基金规模并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管机制,增强医保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提升基金保障效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本月14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广元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就做好整合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时间节点、整合内容和保障措施作了全面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抓住重点,全面推进,确保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政策。

(一)要稳步整合医保经办机构,妥善安置工作人员。新农合经办管理职能、经办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移交工作,各县区要遵循“编随事走、人随编走、整体移交”的原则,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合管理中心划入医保局,依据整合后的新机构调整完善内设机构,妥善安置工作人员。按编办指导文件,在移交期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移交工作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乱、业务不断,确保2017年1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管理工作统一由市、县区医保局负责。

(二)科学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卫计委和各县区政府积极配合,在全面准确收集相关基础数据、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设定制度。在制度设计中,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县区的意见,对一些重要问题要反复论证。设计制度时,要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和保基本的原则平衡好筹资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待遇保障水平的关系,坚持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多对大病患者“雪中送炭”,突出对大病的保障。按照国务院最新医改会议精神,建立筹资与待遇支付动态平衡机制,避免保障水平高于筹资能力而出现基金“穿底”的风险。城乡医保行政管理与业务经办密不可分,在城乡医保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市医保局要积极向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提出调整、完善医保政策的意见与建议。

(三)搞好信息系统的整合与优化工作。医保信息系统是保障医保城乡整合后新政策执行的基础平台,而系统改造十分复杂,工作量也很大,前期市人社局在市、县区卫计委的配合下,已对近两年新农合数据进行了提取与处理,这项工作需要继续抓紧推进,确保全市尤其是乡镇医疗机构能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住院人员执行新的报销政策和通过系统实现及时结报,对不能通过系统结报的住院医疗费用,要提出临时结算的办法。

(四)做好基金、资产和档案移交工作。基金移交:从2017年1月1日起,各县区新农合基金由县区医保局负责管理,2016年度新农合基金的财务决算工作结束后,按照决算数据将新农合基金结余额全部划转到县区医保基金财政专户,作为风险基金留存各县区。对往来账目应列出明细,向医保局移交。各县区对各级财政预拨的2017年度新农合补助资金和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017年的医保费用,在2016年12月底前不能动用。按进度需在2016年12月底前支付的医保费用应予支付。资产移交:对由合管中心管理的各类资产、办公设备等,合管中心要进行整理归档、列出清单、登记造册,向医保局移交。文件档案移交:对历年所形成的各类文档资料、统计报表、数据信息、财务账册等,合管中心要进行整理归档、列出清单、登记造册,向医保局移交。移交期间,各县区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冻结两个单位编制及人事调动,防止移交期间突击提拔和调动干部。

(五)统筹推进医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整合为契机,有效发挥好全民医保的基础性作用,统筹推进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要以医保目录为标准,尽快启动医保药品、医用耗材等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医保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使用适宜产品技术服务,维护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权益。要以医保协议为抓手,促进分级诊疗与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强化对参保人员有序就医的引导,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要以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为杠杆,以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为基础,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预付为补充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健全风险控制和费用分担机制。要抓紧建立医疗医保同发力,双控费的长效机制,为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加上“双保险”。各县区筹资要掌握清楚政策和标准。

(六)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平稳过渡。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事关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县区务必做到工作有序过渡、制度平稳运行。在推进整合过程中,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规范程序,有序推进机构、制度、管理和经办的整合工作。要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在职能和工作移交前后,要确保制度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要确保广大居民的参保缴费、就医报销等工作不受影响,确保服务质量。要强化底线思维,针对整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对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妥善解决。

三、加强领导,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合工作任务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全面完成整合工作各项任务。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全力推动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参照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做法,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严格按要求于年底前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的整合,确保参合率达到99%以上。

(二)要强化部门协同。市上成立医疗保险管理和监督委员会。整合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整合工作中的政策整合及组织实施的牵头工作,既要做好制度整合工作,又要做好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并按照整合后的新情况,建立和完善新的医保政策体系;编办要做好职能调整、机构整合和编制划转等工作,保证整合后县区医保经办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与其医保经办管理职能相适应,并督查县区在年内完成合管中心与医保局的整合工作;卫计部门要积极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定工作,做好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移交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新农合基金移交监督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统一补助资金渠道,协调上级财政部门,把2017年中央和省财政的医保补助资金,直接进入市医保财政专户,同时做好医保经办服务管理的经费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整合审计工作,为明确整合前市、县区政府新农合基金的支付责任提供依据,对整个基金的日常监管提供支持;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整合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以及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监督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工作中相关单位和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公安部们对套保骗保严厉打击查处。

(三)要加强考核督导。要切实加强工作督导力度,市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区整合工作进行督导,全面跟踪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各地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合工作顺利进行。要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加强监督考核,及时总结评估,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响工作大局的,要严肃问责。

(四)要加强舆论引导。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整合城乡基本医保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制度整合后的具体政策和经办服务流程等政策规定,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营造全社会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良好氛围。

(五)要建立工作制度。为促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市上将建立四项工作制度提供保障。一是建立工作推进信息反馈制度。从下周起,每周五中午12:00前,向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合工作推进情况,具体上报到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二是建立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制度。市上对各县区医保城乡整合工作动态情况进行通报,促进相互借鉴。三是建立工作推进情况督办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做好督查工作,对工作推进迟缓的县区进行督导。四是建立基金平衡分析预警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运行中,市医保局要做好统计分析与预警工作,随时掌握运行情况,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出现结余过多或结余过少时,认真分析其原因,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确保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运行实现动态平衡。

同志们,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我市当前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建设广元幸福之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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