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发〔2017〕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