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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强化扶贫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确保廉洁扶贫
发布时间: 2018-04-03 09:01      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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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强化扶贫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确保廉洁扶贫。(1)公示方式。对扶贫资金、项目所涉及的全部信息,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网络、报纸、政务公开栏和传单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公告。(2)公示内容。市级在资金分配后的20日内通过网络进行公开公示;县级在收到上级下达资金计划后60日内通过网络或报纸就项目实施地点、资金规模、监管方式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乡镇、村级项目实施单位在接到县级下达的扶贫资金项目和项目竣工验收后的10日内,通过政务公开专栏或传单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包括项目实施规模、资金拨付、施工队伍选择、原材料采购、监督检查情况、预期效果等全方位进行公告公示。(3)公示效果。去年全市公示公告所有财政扶贫项目资金4.49亿元。其中,公示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4亿元,公示市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0.65亿元。先后发出未按时公开、公开资料不全等问题整改通知书10余份,确保所有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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