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日常监督不放松。由县民政局负责日常监督工作,负责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乡镇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在微信、网站设置报警功能,当群众举报事项时自动触发警报,管理员将报警情况反馈涉及的村社并限时整改。截至目前,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8件,报警3次。⑵督办问责常态化。村监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建立台账、跟踪监督、推动落实;县纪委每季度开展“阳光村务”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截至目前,共问责6人,纪律处分2人。⑶问题答复准确化。管理员定期收集反馈意见,并以清单的形式反馈给各村社,各村在村民代表大会上作出答复,由村干部和村监委对答复内容再次进行核实和证明,确保答复的内容精准化,打消群众疑虑,确保内容真实度和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