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我委严格按照选聘程序和标准,对报名的3家律师事务所经过初审、面谈、评审,报请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选聘四川天称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法律顾问单位,合同期一年。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请律师事务所有异议,请向广元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纪委反映。反映人应当实名书面反映,严禁借机造谣中伤,故意诬陷。
监督电话:0839-3265941
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726号
联系人:陶伟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