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妇科、中医脾胃病科申报创建市级重点专科进行了评审验收。专家组根据相关标准综合评定,达到了广元市市级中西医结合妇科专科建设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公示期5日)向我委中医药科据实反映。
电话:0839-3264709
广元市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