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作为嘉陵江上重要生态屏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要求,以红线保绿线、促发展。
守住生态红线。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水环境风险评估和白龙江等生态调查与安全评估,划定生态红线面积2088.5平方公里,将706万亩天然林,嘉陵江沿岸20万亩人工林,36.5万亩湿地资源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严格保护。旺苍县、青川县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其幅员面积比例分别达到17.55%、39.36%。
完善制度红线。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45个市级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强化指标约束,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制度。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先后出台《广元市县区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等规范性制度7项。
筑牢法纪红线。强化良好湖库和饮用水源保护,《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作为广元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广元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预计明年正式出台施行。严格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阳光问政(廉)”重要内容,定制“环督卡”10余万张,接受群众24小时咨询投诉,严肃监督执纪,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4件信访件涉及的10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