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结合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河道“清四乱”和“大棚房”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清理行动,在嘉陵江苍溪段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11月20日,县水务局、县地方海事处、县环保局、陵江镇人民政府,出动20余人、快艇1艘、执法车3辆,分水路、陆路对嘉陵江苍溪段沿线采砂船舶、砂石加工(堆料场)进行了执法突击检查。此次行动对环保不达标的5家砂石加工场进行了停业整改,对10家占用河道堆放砂石原料的砂石加工(堆料)场发出10份《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无采砂作业任务的7艘采砂船舶进行了上锁并拖靠到县地方海事处指定的安全停泊区,严防采砂船舶偷挖盗采河道砂石,规范了河道采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