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改委令第15号)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15〕676号)有关规定,对中铁广元投资有限公司申报的鼓励类产业项目实施认定。经审查核实,该公司主营业务“西二环道路工程”(二段、三段及陵江枢纽工程)项目,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 ”第4款“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之规定。
在审查核实及认定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相应对该企业出具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认定书》。此认定,将有力支持该企业充分享受国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企业税负,并有利加速项目推进和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提升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