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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政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9-10-30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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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代表:

您好!您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升级创新社区管理水平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建议》(第85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围绕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1831),市民政局等多家市级部门联合下发了《广元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广市民〔2018118号)等文件,为城乡社区治理谋篇布局,规划好蓝图。

我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群众自治的领导,形成居委会、居民小组、小区院落,基层群众性自治体系,实行社区大党委制,提升了社区党组织的组织力。普遍制定完善了居民公约,引导居民讲文明、树新风。利用社区党校等阵地,开展法制教育,培养法治思维,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强化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率达98%以上。畅通民主协商渠道,建立民情恳谈制度,召开民情恳谈会3000多次,收集议题2万多项,解决率达95%以上。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区治理水平。

一、深化居民自治

加快新建居民区、新村聚居点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组建工作,推进自治组织全覆盖。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民主协商,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推行社区事务“阳光工程”。

二、培育多元主体

依托川北社会组织学院,大力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制定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纠纷调解、健康养老、公益服务等社区活动。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

三、推进依法治理

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社区工作规则、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及管理办法、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社区服务居民满意度测评体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促进社区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建立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健全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社区两委会、居民小组会等集中学法、会前学法制度,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

四、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

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与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将网上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互通共享、政府公共服务流程优化和部门协同联动。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推动社区治理的精细化、标准化和常态化,力争到2020年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60%30%

五、推进社区文化建设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发展城乡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面向社区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拓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机构社区教育功能,注重社区教育机构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的资源共享,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社区居民的开放水平。加强城乡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扩大体育服务供给,满足居民对身边健身场地的需求。

此函

广元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2

(联系人 石斌1398128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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