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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53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扶贫龙头企业”
发布时间: 2020-07-09      来源: 市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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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申报认定扶贫龙头企业的工作安排,我市积极组织开展了两批次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经“企业申请、县级审核、市级指导、省级评审”评定流程,我市53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其中苍溪县14家,旺苍县10家,剑阁县10家,青川县6家,利州区2家,昭化区5家,朝天区5家,广元经开区1家。

被认定的“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将享受税收减免、财政奖补、产品配套、信贷支持等鼓励措施,通过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务工就业、流转贫困户土地、给贫困户配置股份、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带动贫困地区扶贫产品销售等带贫减贫机制,带动贫困户长效增收,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被认定的“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将建立管理台账,开展带贫减贫和经营发展情况监测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为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退出提供依据。享受支持政策但没有履行带贫减贫责任、违规或违法经营、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其扶贫龙头企业资格,追回所享受的扶持资金并依规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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