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范围。在青川县确定2个试点乡镇,按照“村组摸排、乡镇会商、部门核查、县级审定”程序,采取集中认定与动态纳入相结合方式,综合考虑家庭劳动力数量、劳动能力等因素,以2019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500元为标准开展认定。目前,已将52户家庭纳入认定范围。(2)动态管理。实行集中认定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对符合条件并进行集中认定的对象,按县、乡(镇)、村三级分层建立相对贫困对象管理台账,每年12月由村“两委”对经扶持稳定达到“一好三有”标准的相对贫困对象进行核实,对所有相对贫困户进行达标认定,并于次年1月重新进行集中认定。(3)政策扶持。按需分为到户、到村、综合3类扶持方式,并细化创新就业、产业、行业3类精准扶持,建立县、乡、村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对解决相对贫困的措施精准性和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并及时完善。目前,已开展研判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