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信访件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SD20LD1114GY01 | 苍溪县 | 元坝镇银城村一组 | 高速公路施工扬尘,无湿法作业,夜间施工噪声(中铁23局) | 经调查,被投诉对象为绵苍巴髙速公路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落实了行政审批要求。投诉反映的路段位于苍溪县元坝镇银城村一组,为绵苍巴髙速公路项目1#便道。目前1#便道正在进行施工,未坚持全过程无湿法作业,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同时,存在夜间施工噪声行为。反映问题属实。 |
关于“高速公路施工扬尘,无湿法作业,夜间施工噪声”问题 责任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立安;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科长刘炯;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18日; 市交通运输局已督促苍巴高速公路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落实施工扬尘和噪声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进行洒水并安排工人专门负责沿线的道路清扫工作,保持路面干净、湿润,防止扬尘;及时和当地政府沟通协调,控制好施工时间,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不进行夜间施工。 |
无 | |
2 | SD20LD1114GY02 | 利州区 | 水榭花都一期 | 小区东大门进门右边车位上有沿街商家把烟囱排烟口安放在小区内 | 经调查,水榭花都一期小区东大门位于莲花路,该小区实行商住分离,商业用房距居民住房约10米,居民住房为六层,商业用房为二层。该路段有5家餐饮店,水榭花都步行街有9家餐饮店,共计14家。餐饮店均开设在临街商业用房内。经调查,该路段有9家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油气向高空排放;3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厨房不产生油烟;“重庆烧鸡公”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气实行高空排放;大唐花都茶楼员工食堂不对外经营,不属于餐饮服务业。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
(一)关于“油烟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贺云;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岳恒、东坝大队大队长何元德;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针对油烟扰民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约谈该段餐饮店经营业主,宣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其正确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维护,不得散排油烟。向“重庆烧鸡公”餐饮店经营业主送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目前,该餐饮店业主已与四川澄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厨房油烟设备净化改造安装协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完成后,市城管执法局将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以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
无 | |
3 | SD20LD1114GY03 | 朝天区 | 中子石材城 | 七盘关工业园区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子亿航铝木)喷漆车间生产用水直接排放到中子河,影响生活。 |
经调查,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国际石材城,占地约50亩,成立于2017年,总投资13000万元,环保投资119万元。2017年10月12日取得了《年产20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广朝环审批〔2017〕22号),2018年1月开始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铝模板生产车间、旧料整理车间、抛丸车间、喷涂车间、成品堆放车间、拼装车间、办公综合楼、食堂及员工倒班房等其他公辅设施。2019年11月基本完成厂房建设及部分设备安装,2020年5月开始进行设备调试。 1. 信访反映“七盘关工业园区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子亿航铝木)喷漆车间生产用水直接排放到中子河”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中子河实为潜溪河,亿航铝木应为亿航铝模。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10月底因喷涂废水收集池满,将多余喷涂废水用罐车转运并倾倒至厂内西南角一自然形成的土坑内。11月10日土坑内的喷涂废水经护坡渗漏至厂边国际石材城2#公路旁的雨水排洪沟,后顺雨水排洪沟进入潜溪河,周边老百姓误认为是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潜溪河。渗漏发生后,朝天区政府,朝天经开区、朝天生态环境局已于当日开展现场处置,一是将土坑内剩余的喷涂废水抽回至收集池,并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开挖换填,受污染土壤暂存于空置厂房内;二是在雨水排洪沟修筑三道混凝土围堰,派专人24小时值班,将仍在渗漏的喷涂废水回收至收集池;三是朝天生态环境局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开展前期调查并委托广元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供水站内过滤池、入河口下游约500米、上游约100米、下游约2000米4个点位对潜溪河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11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对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向刚宗、实施倾倒员工王国兴进行了询问调查,并由四川省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喷涂废水收集池、护坡渗漏点、雨水排洪沟入潜溪河上游50米、下游100米、下游柏树村三组进行了采样监测。现场调查时,已无喷涂废水进入潜溪河。11月17日,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对渗漏的土坑浇筑混凝土完成固化处理。 2.信访反映“影响生活”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喷涂废水所用原料为水性漆,对水体影响较小。11月10日广元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潜溪河水质进行采样监测,检测报告(广凯检字(2020)第11010W号)结果显示:pH、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溶解氧达标,二甲苯,苯、甲苯未检出。11月15日四川省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再次对潜溪河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广环监字(2020)第129JD04号)结果显示:pH、石油类、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 |
(一)关于“喷漆车间生产用水直接排放到中子河”问题 责任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魏委;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谢培良;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1.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利用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已于11月17日立案查处(广元环立字〔2020〕8号)。 2.市生态环境局于11月17日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广元环责改字〔2020〕8号),责令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对渗漏的喷涂废水拦截回收,并对换填的受污染土壤进行妥善处置。 (二)关于“影响生活”问题 责任领导:朝天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剑波; 责任单位:朝天区政府; 责 任 人:朝天经开区管委会主任陈福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朝天区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国际石材城内其他企业的跟踪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广元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对厂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强化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生产废水全闭路循环不外排。同时继续派人24小时值守,确保将仍在渗漏的喷涂废水全部回收,严禁进入外环境。 |
无 | |
4 | SD20LD1114GY04 | 利州区 | 102酱油烧烤 | 楼下烧烤店油烟、噪音扰民 |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102酱油烧烤”位于利州区南河蜀门南路凤栖城市酒店旁,自建房1楼为营业房,面积38平方米,经营者彭建华。2015年5月,彭建华从他人手中接转门面,从事烧烤经营。烧烤制作有烧烤油烟净化一体机,店内爆炒无油烟净化设施,直排油烟。该店每天营业时间为18:00至次日2:00左右。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1. 关于信访反映“102酱油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属实。102酱油烧烤店烧烤制作产生的油烟,经烧烤油烟净化一体机净化后排放。店内爆炒无油烟净化设施,直接排放。 2. 关于信访反映“102酱油烧烤店噪音扰民”问题,属实。该店噪音来源主要是就餐人员大声喧哗产生,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
(一)关于“油烟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贺云;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岳恒、南河大队大队长葛永林;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18日; “102酱油烧烤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11月15日,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送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广城(2020)责改南字13095号),责令其改造厨房油烟设施,油烟净化排放,并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目前,该店经营者彭建华正在整改。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加强对该店的监管,督促该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并投入正常使用。 (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贺云;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岳恒、南河大队大队长葛永林;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市城管执法局责令经营者彭建华,重点做好每天晚8点至凌晨2点营业时段就餐人员的文明劝导工作,及时制止高声喧哗,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完成时限:纳入长期监管) |
无 | |
5 | SD20LD1114GY05 | 苍溪县 | 红军路东段454号 | 县城环卫所污水泵不起作用,直接排放到河里。红军路东段454号楼顶安装有移动公司发射器,距离锦绣阳光小区仅有十多米,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
经调查,投诉反映的苍溪县城环卫所污水泵是指九曲溪提升泵站,于2017年底建成,位于苍溪县城人民东街,主要收集九曲溪沿线的生活污水,由苍溪县污水处理厂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2016年6月,苍溪县对原九曲溪潜水提升泵站进行了改造升级,设计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沿线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至石家坝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1.群众反映“县城环卫所污水泵不起作用,直接排放到河里”问题,不属实。九曲溪提升泵站自投运以来均正常运行,且苍溪县污水处理厂不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九曲溪沿线生活污水实际排放量约7000立方米/天,全部接入市政管网进行集中处理,泵站设计处理能力能满足污水处理需要,不存在污水排放进河的情况。 2.群众反映“影响居民身体健康”不属实。该基站由中国电信苍溪分公司于2012年1月份建设,位于红军路东段454号居民住宅楼楼顶,在锦绣阳光小区北侧,站点编号510824908000000062,项目环境影响备案号为201951082400000093。该基站是依据苍溪县城区网络规划中无线覆盖相关指标要求进行选址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经与建筑物产权人张建社协商,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使用费用后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建立通信基站的要求。经实地测量,该基站距锦绣阳光小区最近处约30米,是按国家相关规定建设的小型基站,采用华为、中兴等企业的通信设备,工作电压为48伏直流电,发射功率约20W。根据国家电磁环境监测机构对基站电磁辐射环评监测情况,在基站天线辐射近区内,无任何障碍物的情况下,以天线为中心1米范围内,其电磁辐射强度低于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2014)规定的0.4W/m2的安全标准,且电磁辐射强度随着距离增加而衰减。经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苍溪办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确认并承诺该基站电磁辐射强度在国家安全标准范围内,对锦绣阳光小区居民身体健康没有影响。 |
(一)关于“县城环卫所污水泵不起作用,直接排放到河里”问题 责任领导:苍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陆洪辉; 责任单位:苍溪县住建局; 责任人:苍溪县住建局局长唐玮。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责成苍溪县污水处理厂加强对九曲溪提升泵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污水泵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并对泵站周围进行隔音处理。二是加快推进实施城镇污水新“三推”项目和排水防涝项目,加大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力度,确保2022年底污水收集率达到100%。 (二)关于“红军路东段454号楼顶安装有移动公司发射器,距离锦绣阳光小区仅有十多米,影响居民身体健康”问题。 责任领导:苍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兴旺; 责任单位:苍溪县经信局; 责任人:苍溪县经信局局长贺俊杰;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督促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苍溪分公司、铁塔苍溪办事处重新聘请第三方权威监测机构对该基站的电磁辐射现状进行监测,11月底前出具监测报告,并在红军路东段454号居民住宅楼及周边小区进行公示,消除群众顾虑。 |
无 | |
6 | SD20LD1114GY06 | 昭化区 | 拣银岩街道办事处 | 元坝至拣银岩道路施工不洒水、不降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洒水太少,半天洒一次)。 | 经调查,栖平紫旅游环线元坝至拣银岩道路施工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有两个施工单位,分别是:一标段,四川正高建设有限公司;二标段,攀枝花攀甬路桥有限公司。 元坝至拣银岩施工路段四公里,两个标段共配备有三台洒水车用于施工道路降尘,保证道路湿润,道路两旁弃土完全覆盖。关于群众举报该路段“道路施工不洒水、不降尘”问题,据查主要原因是当地居民反映,该路段早上8点前和下午4点后,为上下学高峰期,骑电瓶车和摩托车接送孩子的人多,部分群众要求不洒水,以免路面湿滑容易摔倒,造成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在此时段未洒水降尘,故反映情况属实。 |
针对“关于元坝至拣银岩道路施工不洒水、不降尘”问题 责任领导:昭化区元坝镇党委书记邢显锟; 责任单位:昭化区元坝镇政府; 责任人: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吕建平。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对施工现场裸土及边坡用防尘网遮盖,对堆放的砂石、水泥等材料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用洒水车不定时进行洒水保证路面湿润,防止扬尘。施工道路设专人及专用洒水车负责洒水和清扫,日作业不少于6次(每小时一次)。对土方开挖现场等集中作业场地及未铺装的施工等特殊路段以及大风天气情况,再增加3次洒水作业,有效控制沿线扬尘污染。同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周养护、日清扫,保证其良好的路况。 |
无 | |
7 | SD20LD1114GY07 | 剑阁县 | 普安镇工业园 | 工业园内搅拌站、砂石厂等企业没有环评手续。本人塑料颗粒厂2014年却被环保部门关停。 |
经调查,信访人投诉的
“普安工业园区”,是2013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的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所辖的两个园区之一,位于剑阁县普安镇,东至光荣村三、四组,南至剑坪村四组,西至中坪村五组,北至双剑村八、九组,规划控制面积3.9342平方公里。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3〕174号)批复,普安工业园产业定位农副产品加工、屠宰及食品加工为主。园区建设于2016年底正式启动,目前园区入驻企业9家,其中已建成4家,在建企业5家。 1.信访反映的“工业园内搅拌站、砂石厂等企业没有环评手续”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普安工业园区内现有混凝土搅拌站1座,砂石加工点1个,工业企业9家。一是混凝土搅拌站系市重点工程-苍剑唐公路剑阁普安镇绕城过境段改线工程配套建设的搅拌站。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苍剑唐公路剑阁县普安镇绕城过境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川环审批〔2018〕28号)要求,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由于周边商品混凝土供应保障不足,运距较长,项目施工过程中桥梁等关键部位对质量要求较高,商品混凝土供应能力无法满足工程需要,业主中电建剑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自行在普安园区内建设该搅拌站,生产的混凝土仅用于普安绕城路项目建设,不对外经营销售,自产自用。 二是砂石加工点系剑阁县剑门关木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临时砂石加工点。该公司利用场平开挖的砾岩破碎后用于本公司普安实木家具配套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使用,不对外销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三是园区入驻企业9家,其中已建成4家:剑阁县百盛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751082300000870,正常生产)、四川三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号:2016025,停产),剑阁县千家乐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851082300000640,停产),广元市赫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条件已被撤销,停产);在建企业5家:剑阁县剑洲机动车辆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剑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剑阁县剑洲机动车辆技术综合检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剑环建发〔2016〕2号)、剑阁县剑门关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851082300000112)、剑阁县融昌石业有限公司(剑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石材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剑环建发〔2018〕14号)、剑阁县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关于剑阁普安工业园区饲料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剑环建发〔2020〕3号) 、四川川老头食品有限公司正在编制环评报告,已开展场地清表,未进行主体建设)。 2、信访反映的“本人塑料颗粒厂2014年却被环保部门关停”问题,属实。经调查,普安工业园区内从事塑料颗粒加工企业仅一家,为剑阁县元东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普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初招商引资企业,2018年1月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23MA64KD4W3D,经营范围: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销售。该公司前身为剑阁县城北镇闻溪村李满华再生废旧物资回收点,位于普安镇(原城北镇)闻溪村八组。2017年4月,县环保局接到投诉并调查核实,该回收点无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水、废气和固废直排环境,且无环评审批手续,认定为“小散乱污”企业,按照(川环发〔2017〕28号)文件要求,2017年7月17日,会同县经信科局对该回收点实施强制断电措施。该公司2018年1月与普安镇剑坪村村委会签订《厂房土地租用协议》,租赁普安镇剑坪村三组林地10余亩,将原生产设备搬迁至原剑阁县安福琉璃瓦厂厂房继续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及销售。该公司在未征得剑阁经开区入园同意,且未取得相关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启动建设,并于2018年5月建成投产,在生产过程中未配套环保污染治理设施,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多次信访投诉,相关主管部门多次督促未整改,2019年6月县环保局以《关于对剑阁县元东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实施强制断电的函》(剑环函〔2019〕70号)函告县经信科局,要求按照(川环发〔2017〕28号)要求,对该公司实施强制停电措施。县经信科局随即向供电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剑阁县元东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实施强制断电的通知》(剑经信科〔2019〕94号),进行强制停电。2020年1月,剑阁县启动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将该企业纳入“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2020年3月该企业被强制断电。 |
(一)关于“普安工业园内搅拌站、砂石厂等企业没有环评手续”问题 责任领导:剑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刚; 责任单位: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 责 任 人: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吴佶;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由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负责督促中电建剑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剑阁县剑门关木业有限公司对违法建设的搅拌站及临时砂石加工点,在2020年11月28日前,拆除相关生产设备。 二是由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负责督促四川川老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主体工程不得建设;督促停产的广元市赫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后方可生产。如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剑阁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处理。 (二)关于信访反映的“本人塑料颗粒厂2014年却被环保部门关停”问题 责任领导:剑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刚 ; 责任单位:普安镇政府; 责 任 人:普安镇人民政府镇长何开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一是由普安镇人民政府做好剑阁县元东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政策宣讲和引导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是由普安镇人民政府按照“散乱污”整治要求,在2020年12月份完成清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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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SD20LD1114GY08 | 利州区 | 凤凰山动物园 | 动物园动物臭味太大。 | 同SD20LD1113GY05 | 同SD20LD1113GY05 | 无 | |
9 | SD20LD1114GY09 | 苍溪县 | 三观镇阳观村七组 | 养猪场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每次政府调查都走过场。 | 同SD20LD1113GY02 | 同SD20LD1113GY02 | 无 | |
10 | SD20LD1114GY10 | 利州区 | 林业局隔壁 | 林业局隔壁小区杜玉凤养狗一百多条,叫声和粪便严重扰民。 |
经调查,养狗户为杜玉凤,户籍地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53号3楼1号,现住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栖凤路1组12号1栋1单元3楼1号。杜玉凤于2008年创办“四川博爱动物保护中心”,并于2009年2月在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和平村租用21亩荒地,因水电等原因一直未能正常修建,2013年在时任市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解决了水电的问题,修建犬舍3600平方米。杜玉凤自称总投资360多万元,其中贷款68万元,接受爱心捐助30余万元,现收养流浪犬900余只。现在栖凤路自己家中收养流浪狗70余只,因狗本身散发的气味很大,加之粪便清理不及时对环境和卫生造成较大影响,同时杜玉凤在家养狗,狗叫声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关于“养狗一百多条,叫声和粪便严重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友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 任 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刘显强; 完成时限:实施动态监管; 利州区公安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东坝街道办事处、栖凤社区对杜玉凤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于2021年1月底前将家中饲养的犬只全部运送到龙潭乡和平村“四川博爱动物保护中心”,如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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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SD20LD1114GY11 | 利州区 | 栖凤路139号 | 小区内环境差,还有人养狗一百多条,严重扰民。 | 同SD20LD1114GY10 | 同SD20LD1114GY10 | 无 | |
12 | SD20LD1114GY12 | 利州区 | 玉树家园 | 小区一楼门面餐馆向小区内排放油烟扰民。 |
经调查,信访举报的玉树家园小区位于南河街道办事处南京路南侧,小区所在路段共有23家餐饮店。其中,8家中餐馆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后向高空排放,2家中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3家小吃店主要经营凉面、包子、稀饭等小吃,无油烟产生。 关于信访反映“利州区南河玉树家园小区一楼门面餐馆向小区内排放油烟扰民”问题,属实。经查,伊面园、张记片片鱼火锅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散排现象。 |
关于“小区内排放油烟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贺云;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责 任 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岳恒;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27日; 11月16日,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分别向伊面园、张记片片鱼火锅餐饮店送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广城(2020)责改南字13090号)、(广城(2020)责改南字13086号),责令改造厨房油烟净化排放设施。11月17日,伊面园经营者胡某某、张记片片鱼火锅经营业主张某某分别与四川橙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餐饮油烟净化系统改造项目工程合同》,油烟净化排放设施计划于11月27日前安装完毕投入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完成后,市城管执法局将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以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
无 | |
13 | SD20LD1114GY13 | 旺苍县 | 燕子乡流向荣山镇的河流 | 河里常年流淌硫磺水,原因是以前采矿没有恢复,听说在整治,但没有效果。可以到现场来看,可以当向导。 |
经调查,燕子乡地处旺苍县西北方,距离县城78公里,幅员面积87平方公里,属中山区,境内地质结构复杂,地质稳定性较差。该乡煤炭资源丰富,煤矿企业众多,其中涉及矿井涌水煤矿共7家,分别是2013年8月关闭的狮子岭煤矿、锐峰煤矿、燕子峡煤矿、荣旺煤矿、俊业煤矿,以及2020年5月关闭的泰峰煤矿、二坪山煤矿,共有涌水井口20个。该乡流向利州区荣山镇共有2条河流,均属于嘉陵江三级支流,一条名为赵家沟,经燕子乡松龙村汇入利州区荣山镇鱼洞河;另一条名为双河,经燕子乡燕午村、绿化村、金河村汇入利州区荣山镇鱼洞河。 1.关于信访件反映的“河里常年流淌硫磺水,原因是以前采矿没有恢复”的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燕子乡关闭煤矿企业在以前开采过程中,环保意识淡薄,未配套建设涌水污染治理设施,矿企涌水长期直排,煤矿企业关闭后,也未进行有效的生态修复,致使涌水污染问题长期存在,河道颜色感观较差。 2.关于信访件反映的“听说在整治,但没有效果”的问题,不属实。2019年5月以来,旺苍县先后邀请成都理工大学、省煤田地质局、省地勘院等专家团队到现场实地踏勘,制定了涌水治理方案,目前已建成1座涌水集中处理设施对狮子岭煤矿涌水进行治理,根据检测报告(广凯检字〔2020〕第03008W号)显示,狮子岭涌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口水质PH、总铁、总锰等指标均达标。对锐峰煤矿、泰峰煤矿等5个关闭煤矿13个井口进行了封堵,封堵后起到了阻断涌水截断污染源的目的和作用,虽在后期观测过程中,出现了溶洞、自然山体及河道渗水情况,但经监测发现,新渗水量较封堵前大幅减少,渗水水质明显改善,部分时段能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对二坪山煤矿4个井口采取了修建沉淀池、跌曝沟渠等涌水综合管控措施,极大减轻了矿企涌水对河道的影响。 |
(一)严查违法行为,坚守政策底线。针对燕子乡部分煤矿企业超标排污行为,旺苍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泰峰煤矿进行立案查处,累计罚款11.56万元。同时,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377号)要求,结合燕子乡煤矿企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旺苍县于2020年5月正式关闭泰峰煤矿和二坪山煤矿。 (二)全面综合施策,强化分类整治。一是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在省市专家团队力量的全力支持下,通过反复实地踏勘论证,制定了旺苍县矿企环境问题总体治理方案,并结合燕子乡各矿企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企一策、一矿一策、一点一策”治理方案。二是分类综合治理。旺苍县始终坚持“高效、经济、适用”原则,按照“封堵为主、治理为辅”的总体要求,综合使用物理、化学、封堵和综合管控4种措施对燕子乡矿企涌水进行治理,建成涌水集中处理设施1座,封堵井口13个,累计投入资金3111.3万元。同时,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燕子乡双河、赵家沟河道治理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083.2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河道清淤9.68千米,新建护岸1634.88米,新建拦渣坝4座,新建滤水坝2座,新增植草绿化8858.58平方米。 (三)优化治理措施,长期跟踪观测。 责任领导:旺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赛; 责任单位:旺苍生态环境局、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旺苍县水利局、燕子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旺苍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晓蓉、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余江、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洪、旺苍县水利局局长严晓东、燕子乡人民政府乡长李含林; 矿企涌水治理是旺苍县在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块“重要试验田”,旺苍县在涌水治理过程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治理方案,结合丰水期、枯水期雨量变化大,井口封堵后新增渗漏点等重要因素,制定了《旺苍县封堵矿企风险防控方案》和《旺苍县矿企涌水跟踪监测实施方案》,安排资金595万元持续对已治理点位进行1-2个水文年监测(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监测指标包括总铁、总锰、总锌、总铬、pH等29项),进一步掌握水质变化,确保治理成效。 |
无 | |
14 | SD20LD1114GY14 | 利州区 | 利州东路三段天源街红绿灯路口 | 营业场所周末早上6、7点到晚上8、9点装修噪声影响生活。 |
经调查,信访举报的营业场所位于利州东路三段54号,为广元市利州区大院飘香鱼庄,位于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御都园二期1栋营业房,建筑面积为1670.53平方米,经营者钟福川。2020年9月15日,钟福川与广元银通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10月22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销售。目前,该餐饮店经营者正在对门店原装饰装修进行拆除施工。 关于信访反映“营业场所周末早上6、7点到晚上8、9点装修噪声影响生活”问题,属实。经走访周边商家和小区物管、住户,该餐饮店拆除工程施工时间为8时左右至18时,施工时间内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
关于“利州东路三段天源街红绿灯路口营业场所周末早上6、7点到晚上8、9点装修噪声影响生活”问题 责任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贺云;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岳恒、东坝大队大队长何元德; 完成时限:装饰装修施工过程实行全程监管; 11月17日,执法人员约谈了广元市利州区大院飘香鱼庄负责人,送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店内装饰装修,并严格装修施工时间管理,不得影响周边群众休息。目前,该店负责人正在办理《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下一步,东坝城管执法大队将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对该店铺装饰装修施工过程监管,防止噪音扰民。 |
无 | |
15 | SD20LD1114GY15 | 利州区 | 宝轮镇希望城1号楼4楼 | 反映隔壁迪吧每天晚上声音太大,对本人所开网吧影响很大。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隔壁迪吧”名为广元魔卡音乐酒吧,位于宝轮镇宝兴路希望城A区1号楼4-1号。办理有《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为:酒吧服务、歌舞厅娱乐活动、销售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广元魔卡音乐酒吧于2019年8月开始营业,营业时间为每天晚上8点至次日凌晨3点。举报人广元柒柒网吧,位于宝轮镇宝兴路1号楼四层4-2号,营业时间为24小时。 2019年8月以来,广元柒柒网吧曾反映广元魔卡音乐酒吧在经营中存在噪声污染的问题。2020年11月17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宝轮镇相关人员对该魔卡酒吧经营活动、噪声污染以及前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酒吧虽建设隔音墙、增加隔音棉等降噪措施,但在营业过程中,音响设备控制不同,声音波动较大,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故群众举报属实。 |
关于“隔壁迪吧每天晚上声音太大”问题 责任领导:市利州区政府副区长梁培利; 责任单位: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进涛;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广元魔卡酒吧负责人进行约谈。宝轮镇城管中队对广元魔卡酒吧经营期间的噪声开展监测,广元魔卡酒吧将根据监测结果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进行整改。广元魔卡酒吧在22点至次日凌晨3点期间在从事歌舞厅娱乐活动时控制好音响设备,禁止高噪声产生。宝轮镇城管中队将进一步加强对广元魔卡酒吧日常监督管理,杜绝噪声扰民。 |
无 | |
16 | SD20LD1114GY16 | 昭化区 | 川煤集团机修厂 | 反映该厂白天和晚上都在生产,声音特别大,严重扰民,建议往后搬迁。 |
经调查,
信访反映的“川煤集团机修厂”实为“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制造分公司”,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青梅路152号,占地面积92700平方米,主要从事机械制造及零配件加工等业务。该公司始建于196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故未在建厂前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公司于2020年8月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铸锻车间西侧20米处,建有广旺棚改兴源小区系该集团公司职工福利房。 关于“声音特别大,严重扰民”问题,属实。该公司高噪音车间主要是铸锻车间,产生噪音为空压机、航吊机等设备运行噪音和生产人员搬运、敲击钢材过程产生的偶发性噪音。2020年11月16日,昭化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生产噪音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生产时噪音达标,但由于广旺棚改兴源小区距离铸锻车间较近,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对小区住户造成影响,故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
(一)关于“川煤集团机修厂白天和晚上都在生产,声音特别大,严重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姜云茂; 责任单位: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邢斌。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要求该企业调整废钢清锈敲击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严防噪音扰民。 2.规范企业管理,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环保培训,严控环境风险。 3.严格环境监管,将该公司纳入昭化生态环境局重点监管单位,结合“双随机”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关于“建议往后搬迁”问题。 目前,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制造分公司所在地块已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商服用地,预计“十四五”期间可实现搬迁。 |
无 | |
17 | SD20LD1114GY17 | 苍溪县 | 肖家坝三清超市旁 | 有一家修理店每天烧塑料、焊接金属等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经调查,苍溪县智名电机维修部位于苍溪县陵江镇三清街333号至335号(三清社区一组),经营者:代之明,男,汉,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古梁村六组21号。该维修部位于苍溪县陵江镇红军路东段12号。经营范围:电动机修理;五金、电动工具零售。2020年11月16日,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该维修部(陵江镇三清街库房)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情况:(1)现场有拆改、切割电机、金属的行为。(2)加工室内有烤箱两台,其中小烤箱内烘烤有3台电动机,现场有刺鼻的油漆味。(3)现场检查未发现焚烧塑料的行为。(4)现场拆改、切割电机、金属有刺耳的噪音,故群众反映属实。 |
关于“肖家坝三清超市旁有一家修理店每天烧塑料、焊接金属等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 (一)立案调查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向当事单位经营者送达书面整改,要求:(1)清除占道物品。(2)对刺鼻性油漆味等废气污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同时送达书面整改要求接受相关调查。2020年11月17日,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二)目前整改情况 苍溪智名电机维修部于2020年11月17日将占道物品已进行整改。关于对刺鼻性油漆味等废气污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目前责令该经营部负责人自行停业整改,已在整改中,该维修部准备搬迁。 |
无 | |
18 | SD20LD1114GY18 | 旺苍县 | 滨河路孙家坝 | 车辆运输页岩,路上不洒水,灰大。 |
经调查,被投诉对象为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法定代表人杨吉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壹级,持有2018年2月26日至2021年2月26日建筑施工安全许可证。被投诉地点滨河路孙家坝为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工地,项目于2018年12月完成招标,2019年1月开始施工,工期12个月,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目前正在实施一标段绿化工程。 信访件反映的“滨河路孙家坝车辆运输页岩、路上不洒水、灰大”问题,属实。“该工地运输的是该工程项目绿化使用种植土,未运输页岩;该工地为在建工地,虽每日都对该路段实施了洒水降尘,但频次不够,且该工程工作面陡峭狭窄,绿化种植土运抵后只能在路边卸载,再人工铲至作业面,致使路面残留有少许种植土,晴天车辆经过后产生扬尘。 |
关于“路上不洒水,灰大”问题 责任领导:旺苍县政府副县长、旺苍县公安局局长朱明庆; 责任单位: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旺苍县交通运输局、旺苍东河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黄榜昌、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柳玉强、旺苍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周志林、旺苍东河镇人民政府镇长梁子隆;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2020年11月15日,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被投诉对象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收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出动洒水车2台、罐车2台、工人24名,对滨河路孙家坝路段进行了清扫、冲洗,至2020年11月16日凌晨2时,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当日8时,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对该工地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该投诉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2.由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旺苍县交通运输局、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配合,切实强化后续监管,坚决杜绝该问题回潮反弹,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建专班,对县城区在建工地进行常态化巡查管控,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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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SD20LD1114GY19 | 苍溪县 | 伏公乡江水村二组 | 苍巴高速公路隧道口闫家沟水渠建议修拦沙坝,不能让水土流失到水库内。 | 经调查,被投诉对象为苍巴髙速公路项目在建慈航店隧道,位于苍溪县伏公乡江水村二组闫家沟水库。经核查,该水库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经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现场核实,目前该隧道设计图纸还未完成,尚未正式施工,苍巴高速公路项目部将积极与设计院联系在闫家沟水渠旁增设拦沙坝事宜。 |
责任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立安;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科长刘炯;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市交通运输局已督促苍巴高速公路项目部在编制施工设计图和施工方案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执行,在闫家沟水渠旁增设拦沙坝,绝不让泥沙流入水库内。 |
无 | |
20 | SD20LD1114GY20 | 经开区 | 袁家坝万贯五金机电市场 | 该市场业主投诉附近铝厂扬尘很大。 |
经调查,袁家坝万贯五金机电市场附近产生粉尘的铝厂企业有2家,分别为广元市博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道路扬尘污染涉及路段为万贯路。广元市博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万贯五金机电市场北面的袁家坝有色金属工业园区内,于2019年9月租赁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设施设备组织生产,租赁期间,主要生产车间包括电解铝车间(220台电解槽)、阳极组装车间、铸造车间,主要产品为铝液、铝锭等。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位于万贯五金机电市场北面的袁家坝有色金属工业园区内,成立于2018年11月,于2020年1月建成250kt/a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并投入试运行,主要生产车间包括电解铝车间(234台电解槽)、阳极组装车间、铸造车间,主要产品为铝液、铝制品等。 关于投诉“袁家坝万贯五金机电市场业主投诉附近铝厂扬尘很大”问题,属实。2020年8月以来,万贯五金机电市场商户通过不同渠道反映附近的博元铝业、林丰铝电粉尘污染问题,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两家公司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2020年11月17日,工作专班到现场查看万贯五金机电市场周边的博元铝业、林丰铝电均正常生产,生产负荷均达100%。经现场核实,林丰铝电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但博元铝业存在设施设备老化、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严重、无专门固废堆放场所等问题,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
关于“袁家坝万贯五金机电市场业主投诉附近铝厂扬尘很大”问题 责任领导: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二级调研员白太原; 责任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局; 责任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局局长赵友洋; 完成时限:2021年1月31日 1.行政处罚情况:2020年11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博元铝业堆存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广元环立字〔2020〕6号)。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博元铝业设施设备老化、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严重等问题,为切实消除环境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时限和责任人,采取对厂房密闭、修复电解槽罩、完善天车加料系统治理等措施,限期逐一整改到位。二是林丰铝电要进一步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切实加快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进度(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三是经开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大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频次,减少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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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SD20LD1114GY21 | 昭化区 | 民觉乡五房村 | 国土局改土项目把本队堰塘填掉修停车场,把我家房前屋后的植被全部破坏。 |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被填平的堰塘位于昭化区射箭镇五房村1社(药博园景区入口处),权属归村集体所有,是一口荒废堰塘,有效灌溉面积不足2亩。按照药博园景区整体规划,2020年4月,该堰塘被填平建设成景区停车场。停车场周围的王大寿、王大福、王生基等群众房前屋后栽植了桂花树、红豆杉、银杏等植物。 1.关于“国土局改土项目把本队堰塘填掉修建停车场”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药博园3A级旅游园区停车位严重不足,按照规划,需在入口处新建容量为50辆的停车场一个。经原昭化区明觉镇及区级有关部门现场查勘,拟定把该地一荒废山坪塘填平新建停车场,对旁边一口蓄水量充足的山坪塘进行扩容标改,以满足周围群众灌溉需要。2019年12月,五房村召开群众会,一致同意在支付补偿金33700元后,将荒废山坪塘填平新建停车场。该项目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设立项、设计、造价、公开招标等程序实施,停车场目前已完工,另一口山坪塘已完成扩容标改。 2.关于“房前屋后的植被全部破坏”问题,不属实。依据五房村药博园3A旅游景区建设总体规划,需要对零星树木、杂灌等进行换植,换植为药本类植物或中药材。停车场建设过程中,把设计范围内部分房屋前后的零星柏树、杂灌等全部换植为桂花树、红豆杉、银杏等植物,目前,已完成换植。对其它裸露土地也已制定了复绿计划,将于近日实施。 |
关于“植被被破坏”问题 责任领导:昭化区射箭镇人民政府镇长岳红娟; 责任单位:广元市昭化区射箭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射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做好群众工作。由射箭镇政府牵头,在11月17日前召开群众会,向群众详细讲解药博园3A景区打造规划和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争取群众支持。 二是加快复绿进度。责令施工单位加快复绿进度,在半个月内完成停车场周边部分裸露的坡地栽植菖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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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SD20LD1114GY22 | 利州区 | 宝轮镇清江村二组右岸滨河路 | 2018年修滨河路时,项目部破坏本人农田,至今没有恢复。 |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清江河右岸滨河道路及河堤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项目业主为利州区工业区集中发展管理委员会,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总占地面积338.8亩。 2020年11月16日,利州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工集委、宝轮镇、清江村委会、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就所反映问题到宝轮镇清江村二组右岸滨河路进行现场调查,经与村组及举报人核实,涉及农田两块为宝轮镇清江村二组村民张威所有,因修建滨河路时占用该村民两块农田部分田地,施工采用自然放坡方式处理,两块农田一侧均为道路排水渠道,在修建完毕后未对农田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形成农田边坡坡度较陡且高于排水渠道,易造成农田边坡垮塌。根据现场踏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关于“破坏农田未恢复”问题 责任领导:利州区自然资源分局总规划师冉龙戈; 责任单位:利州区宝轮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镇长黎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责成利州区宝轮镇政府会同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区工集委针对因项目实施造成农田边坡损毁情况制定恢复治理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及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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