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推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剑阁县各乡镇拟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人员181人报名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138人,目前正在按程序申领“四川省行政执法证”。充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行政执法员处理各乡镇城市管理领域的执法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要求,进一步落实城市管理领域执法监管属地责任。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四条,着手编制权责清单,明确权限名称、依据、流程图和监督方式,以及与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既做到“于法有据”,又做到“有责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