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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出台《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案举报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3-25      来源: 苍溪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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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苍溪县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森林防灭火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苍溪县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案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共五章十四条,明确了举报和受理方式、核查与处理流程及具体奖励办法,将“提供森林火案破案线索的,并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最高奖励提升至3000元,为“高位推动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各项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要严格机制执行。要抓好《苍溪县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案举报奖励办法》落实,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三要抓好值班值守。清明期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和领导值班制度,各村社要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守制度,护林员要加强巡山护林,要将责任压实到“最后一米”,务必做到封住山、堵住车、看住人、管住火。四要严肃追责问责。县森防指办公室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牵头抓好暗查暗访,要强化问责追究机制,对因思想上不重视、责任上不落实、工作上不细致导致发生森林火灾、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毫不含糊、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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