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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01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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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尾矿库企业防汛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防汛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尾矿库事故,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

件:广元市2021年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名单


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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