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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三个强化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7-06 14:41      来源: 青川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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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强化政策落实。严格按照《转发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落实合作银行分片包干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支持贫困户生产经管融资需求,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力度。⑵强化组织领导。成立3个督导组,对全县20个乡镇进行全覆盖督导,对特殊户综合研判,逐户制定清收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月对20个乡镇进行提醒,采取“月安排、周督导、天通报”方式,对逾期和即将到期的对象,实行“红、黄”双色监测预警,在工作群进行通报;对30天后到期的实行“黄色预警”,由3支队伍和辖区内金融机构下发提醒函;对7天后到期的实行“红色预警”,由专人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持续跟进还款情况,同时上门督促。⑶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单、LED、微信推送等方式,广泛开展“诚实守信、按时还款”宣传,确保贷款对象对清收工作知晓率达100%。同时印发《青川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资料》10000份,向借款人宣讲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对借款人开展诚信知识教育,督促逾期或即将到期贫困户及时清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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