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科学规划范围。按照《森林防火技术规程》,对符合规定或者森林防火确需在林区建设道路的,通过开展现地核实,协助林业调查设计单位编制森林防火道路使用林地及建设方案,科学确定道路等级和林地使用范围。截至目前,共在7乡镇开展现地核查约40公里。⑵严格办理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为乡镇办理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手续,杜绝未批先建、未批先采现象,避免超设计、超规模使用林地。目前,共办理采伐证14张,蓄积约2424.15立方米。⑶及时开展核查。对基本完成森林防火道路施工的,开展全程踏勘检查,重点对道路排水情况、路面质量、道路转弯半径、道路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符合设计要求。今年以来,全县7个乡镇累计修建防火通道60.4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