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落实防汛责任。强化防汛工作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全县水库、重要山塘已落实安全度汛行政、技术、管理“三个”责任人,山洪灾害易发区已落实行政、监测巡查、预警转移“三个”责任人。⑵扎实排险除患。采取初查、复核、核定的方式,投入排查队伍开展洪涝、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排查水库61座、堤防28处、山洪灾害危险区4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208处,登记在建水利工程4处,核定山洪灾害危险区413个、地灾隐患点208处。⑶加强后勤保障建设。做好防汛物资储备保障及防汛人员保障队伍建设,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防汛演练,储备编织袋、救生衣、应急照明灯等10余种防汛抢险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