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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率先规范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 2021-11-03      来源: 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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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的特殊群体劳务报酬指导标准(2021试用版)》,提高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为农村特殊群体提供就近就业岗位。⑴精准设定岗位。按照项目建设施工实际,细分为组织、施工、监督3个大类12个小类28个工种,逐一明确岗位具体职责任务,创新实行管理岗位人员薪酬补助制,激发项目地村“两委”干部参与项目管理的积极性。⑵科学确定薪酬。结合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劳务用工成本均价及相关建筑设备租赁市场行情,设定日报酬标准。对工人自带、自用、自修专业施工机具等“人机合一岗”提高相应报酬;对60岁以上劳动力或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在标准的70-90%的区间内浮动。⑶严格发放报酬。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在实行“台账”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银行转账方式。截至10月底,已发放劳务报酬1556.3万元,惠及群众2473人,人均增收6000余元;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可发放劳务报酬2730万元以上,占财政投入资金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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