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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3-04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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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提高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的指导意见

广人社办〔2019〕7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

促进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是决战决胜就业扶贫的重要举措,为提高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组织相结合,有序组织与高质量转移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提高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不断稳定增加劳务收入,帮助贫困家庭实现脱贫奔康。

二、主要工作

(一)摸清就业需求。采取发放就业意愿调查表、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全面摸清未实现转移就业贫困劳动者年龄、技能水平、擅长工作、意向就业地、意向就业岗位(工种)、意向工资待遇等情况,分类梳理就业意向区域和就业意向岗位,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台账,

(二)开展职业指导。围绕贫困劳动者身体素质、文化水平、技能状况、兴趣爱好等特点,结合工资待遇、工作地点等就业意向,开展“一对一”的职业咨询、职业规划、职业辅导、职业诊断等职业指导,帮助贫困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和选择合适的就业岗位,提出转移就业去向、岗位等建议。

(三)提供就业岗位。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优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适时动态更新,供贫困劳动者选择。在收集岗位信息时,要注重选择生产经营、工资待遇等相对稳定的企业岗位,既要做到行业、专业、地域全覆盖,又要有初、中、高技能等级相应工资待遇。

(四)精准组织对接。坚持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四川e就业的推广运用,定期推送就业岗位信息。依托重点乡镇划片分区,将招聘活动开展到乡镇及贫困村,采取用人单位直招,中介机构代招或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组织贫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接。对通过招聘活动未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开展“送岗到户到人”活动,每月提供不少于3个岗位信息,供贫困劳动者选择。

(五)定向组织输送。选择社会责任心、吸纳能力强的企业,建立就业扶贫基地,采取定制岗位、预留岗位等形式,组织贫困劳动者到基地就业。支持企业在贫困村或易地搬迁点建立就业扶贫车间,组织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以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吸纳定点就业,组织贫困劳动者就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贫困劳动者就业。加强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发挥政策叠加效应,组织贫困劳动者到对口帮扶地就业。同时,加强跟踪服务,实现高质量转移就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提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作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务实工作举措,确保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组织有力、有序、有效。

(二)强化政策落实。提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的关键在于发挥好政策的引导作用,要积极探索政策激励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激发各类社会力量帮助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跟踪服务。建立按季跟踪制度,全面掌握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情况,针对转移就业过程中的问题,提供技能培训、政策落实、劳动维权等全方位服务,确保贫困劳动者“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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