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传达省市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落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统计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负面清单管理,对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实行否定式计分。(2)着力提升统计水平。组织举办县、乡统计人员各类业务培训班5期,同步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与乡镇、部门开展面对面座谈,就当前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统计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意见建议等进行深入交流。督促乡镇、部门进一步落实“七有八化”标准。(3)不断规范基层基础。督促重点部门设立专门股室负责统计业务工作,股室配备3名工作人员;片区中心乡镇设立统计办,配备2名专职统计员,其余乡镇配备1-2名专、兼职统计员,负责基层基础台账、统计报表、统计资料管理、统计宣传等工作。(4)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深入企业、乡镇检查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对29个乡镇全覆盖开展调查访问,全面了解统计人员基本情况、工作环境、经费保障以及机构设置、制度建立、业务工作现状,形成《统计基层基础现状与建议》调研成果,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