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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元市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3-02      来源: 共青团广元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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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共青团广元市委是市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主要职责有:1、行使共青团广元市委员会赋予的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领导全市青联,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2、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协助市委和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4、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5、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6、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进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7、参与制定全市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市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8、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共青团十八届六中全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定”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建团100周年为契机,着力提升共青团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着力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为推动全面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青春力量。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全市青少年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坚定信仰信念。

——将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为贯穿全年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题主线。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动员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主题团日、主题队课等活动,组织开展会议精神宣传宣讲,引导团员和青少年增进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进对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情感认同和行动追随,以昂扬精神状态跟党走好新时代新征程。

——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将“青年大学习”作为深入基层、激活团员、影响青年的总牵动,持续推动青年大学习“六条措施”落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组织少先队员开展“红领巾爱学习”主题队日队课。持续组织开展“四史”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用好《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学习材料,引导团员和青少年从学习中感悟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加强“青年讲师团”建设,深化青年讲师的培训、管理和使用,组织讲师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学校、企业、农村、社区等领域开展专题宣讲。加强“红领巾巡讲团”建设,创新“儿童化政治”工作方式方法,聚焦开展少年儿童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加强入团、入队的仪式教育,推动开展18岁成人仪式,突出党、团、队相衔接培养链条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着眼提升共青团育人工作的分众化、精细化程度,发挥实践育人优势,针对不同青少年群体分层分类设计实践体验活动,持续推进有影响的网络主题活动,深化青年五四奖章、“两红两优”等评选表彰青年榜样宣传,示范带动青少年强健精神素养,增强道德品质。

——做好庆祝建团100周年相关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突出广元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领导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引领广大青少年坚定听党话、跟党走,以良好精神风貌喜迎党的二十大。筹备召开广元市庆祝建团100周年青年座谈会。持续深化青少年文化艺术展演,开展“新时代·蜀少年”四川省青少年文化艺术展演(广元)活动。

——不断提升团属新媒体矩阵专业化水平。做优做强共青团新闻舆论工作,以“双微”平台为重点,注重发挥新媒体矩阵效应,推动各类新媒体平台协同发展。加强新媒体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产品化战略,围绕重大时间节点、网络时事传播热点,策划制作符合网络传播规律和青少年特点的网络文化产品,提高共青团宣传思想文化产品的创作质量和传播效果。

——纵深推进青年政治人才培养工作。切实履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青年人才信息库,加强跟踪联系服务和培养举荐,扩大青联、青企协等团属青年社团对各领域青年人才的吸纳覆盖。扎实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纵深推进“青马工程”试点,落实团中央等5部委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牢牢把握四川省第二批“青马工程”试点市的契机,立足规定动作、探索地方特色,形成广元特色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作亮点和精品。认真落实推优入党工作职责,丰富有效载体,提高培优质量,进一步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开展“两红两优”等评选表彰,选树各领域青年人才典型。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守土有责,树牢底线思维,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加强对青年思想动态的常态化监测,聚焦重点群体、重要时间、重大节点,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管好青年之家等团属舆论阵地,强化青春广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型媒体运营管理,旗帜鲜明开展网络舆情斗争,切实维护青年工作领域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2、实施青春建功“十四五”行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在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中建功立业。

——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与重庆渝北区、合川区交流合作,聚焦青少年思想引领、协同创新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开放平台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文化旅游发展7个重点领域,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合作协议落地落实,开展保护嘉陵江行动、“双城青恋计划”等品牌活动,定期开展互动交流,促进青年工作深度融合。

——深化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深入推进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推动县域团属青年社会组织特别是涉农青年创业组织建设,广泛宣传“乡村振兴青年先锋”事迹,促进青年返乡创业。扎实开展“暖冬行动”和春节前后农民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服务青年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深化“三下乡”“返家乡”和团员青年假期向居住地团组织报到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广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建设。培育选树一批青年人才、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领军人物投身绿色低碳产业。在青少年中持续开展绿色低碳领域的科学普及、技能培训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宣传倡导。广泛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以“美丽中国·青春行动”为统揽,以“青春志愿·靓在乡村”志愿服务为主要路径,常态化开展节能降碳、垃圾分类等生态环保志愿服务。聚焦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围绕“康养+”战略,用好团属新媒体、自媒体新青年资源,大力宣传“剑门蜀道、女皇故里、熊猫家园、红色广元”休闲康养、旅游度假优质资源。

——推动《四川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落地落实。筹备召开市级《规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暨工作推进会,聚焦“双减”、住房等民生领域,推动各成员单位围绕青年成长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持续推出相关政策、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昭化区按照“六有”“五个一”要求扎实开展试点,形成一批具有广元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成果,带动《规划》在全市县域纵深实施。线上线下结合常态化、多元化举办青年交友联谊活动,持续加强青年婚恋观教育。

——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广元市青少年生命教育计划”,重点服务青少年学生群体,特别关注在学业发展、集体融入、社会交往和家庭关爱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的青少年学生,构建协同机制,凝聚社会合力,共同补齐社会、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短板,积极助力“健康守护”工程。

——深化共青团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密切联系服务青年科技人才,加大青少年“创客”培养,促进青年科技创新型创业。突出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化拓展“逐梦计划”,持续提高活动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大力实施“百名乡村领头雁培养计划”“百名农村电商标兵培树计划”“百万创业资金扶持计划”创新创业“三百计划”,用好用活“耕云计划”“广青振兴贷”等扶持优惠政策,深入实施“青创计划”,聚焦提升青年就业创业技能,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深化共青团助力青年职业发展工作。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岗位能手”等“青”字号品牌创建,引领更多青年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加各类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培养更多青年高技能人才。

——深化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抓好《关于进一步深化广元市青年志愿服务改革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通知》落实,拓展“青春志愿”品牌系列项目,广泛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积极投身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特殊领域和群体的专业化项目挖掘培育。做好女儿节等大型赛会的志愿服务。推广运用“志愿四川”平台,推动城乡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加强时长记录机制落实,开展“为奉献者奉献”服务,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 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推动“西部计划”项目提质扩面,探索实施一批地方项目。

——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切实履行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与检察院、民政、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对接,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强制报告制度”等机制,深化“两个走进”活动,推动“童伴之家”结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服务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禁毒防艾等工作。

——提升共青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能力水平。深入开展市县两级“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围绕青少年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反映青少年普遍诉求。进一步提升青年意见收集、提案建议办理、界别议政协商的质量。推广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组织引导青少年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成长成才等领域积极建言献策。

——深化困难青少年群体关爱工作。深化“童伴计划”,加大经费支持保障力度,推动《广元市“童伴之家”三类项目点管理办法》制度落实,加强“童伴妈妈”培训,强化经费管理和风险防控,不断提升项目化工作水平。深入实施“童心港湾”“七彩假期”等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提供切实服务。持续开展社区心理课堂、家长课堂、法制讲座等九大保护关爱青少年主题活动,深化拓展“中高考心理减压”“青春自护”等品牌工作。

——加强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题团课、队课,促进各族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学校的团建指导力度,加强对民族地区学生资助力度。

3、坚持“大抓基层”,引领广元青少年和共青团事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社会领域团建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提升三年“百日攻坚”工作成效,分层、分类、分领域推进基层团组织区域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社会领域团组织密度,不断扩大“两新”组织有效覆盖,推动《关于加强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农村团组织的功能和活力。深入推进城市住宅小区团建,不断提升城乡基层治理贡献度。加大对青年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领域和对新兴青年群体的组织及工作覆盖。持续加强行业系统和驻外团组织建设。

——不断创新团的组织形态。持续加强县域志愿服务、创业就业、文艺体育三类团属社会组织建设,注重活跃度和常态作用发挥,有序推动规范化注册。提升“青年之家”活跃度,推动“青年之家”与基层阵地融合发展。深化“青年之家”与基层阵地融合发展。加强网上青年社群建设,提高组织动员的穿透力和有效性。

——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落实团员教育管理条例,突出政治性标准和先进性要求,做好经常性团员发展工作,建立和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等制度,科学制定不同学段学生团员发展计划,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实施团员先进性评价激励、团内荣誉激励等机制。充分发挥中学团校作用,规范开展中学团课教育,办好网上主题团课。严肃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加强“学社衔接”,推动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率在90%以上。

——扎实履行“全团带队”职责。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为统揽,持续深化少先队改革,贯彻落实团省委、省少工委各项工作部署,抓好《广元市落实<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意见>任务分工细则》落地落实。巩固拓展少先队组织体系,积极探索社会化工作机制,加强校外少工委、少先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少先队员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全面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建设,持续推动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双线晋升”。

4、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动共青团改革在基层落地见效。

——全面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总结推广利州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在四县三区全面推开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切实提升团的组织力,夯实团的基层基础。

——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巩固和深化组织整理整顿、对标定级、规范提升工作,确保基层团组织设置更加规范、团务普遍落实、活动经常开展、作用明显增强。规范做好“智慧团建”系统信息录入和功能运用。

——持续深化青联改革。加强对青联委员的政治引领,强化政治培训,提升政治觉悟、组织意识和社会形象,团结各族各界青年拥护党的主张。深化健全地方青联组织社团基础工作,促进新兴领域青年联谊会全面活跃,有效发挥作用。推动实施团体会员制,加强青联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持续优化委员结构,规范开展换届工作。进一步强化青联政治引领、统战联络功能,推动各级青联积极开展港澳台侨及海外青年、留学归国青年联系服务工作。

——持续推进团学组织改革。继续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重点巩固提升政治教育机制、实践教育机制、组织建设机制和保障支持机制。创新共青团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学联学生会改革,提升引领思想实效,增强服务同学功能,形成一批定位准确、措施务实、受同学欢迎的服务项目。

——持续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持续做长工作链条、做深工作内容,不断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推动志愿者加油打折、景区门票优惠、观影优惠、体检优惠等十余项志愿服务激励政策落地落实,在志愿服务社会化动员方面探索创新。

5、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纲要》,全面树立广元共青团严实形象。

——全面加强共青团系统党的建设。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要要求在共青团、青联、少先队得到全面落实,以实际行动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对下级团组织的双重领导机制,不断提高协管工作质量和团干部配备率,严格团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加强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选举程序和流程管理,规范市、县两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面深化“一专一站两联”工作,持续加强市级团的专门委员会建设,推动县域团代表联络站建设。

——严格团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和团干部的重要要求,教育各级团干部提高政治能力、增强事业心,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团干部常态化联系青年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团干部成长观教育。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细化落实团干部上讲台制度,组织开展团务知识“微课堂”线上集中学习。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围绕“4321”精准监督模式,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落实团中央六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持续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改进调查研究和机关文风,提高决策质量和执行效率,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精准开展日常监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6、重要活动会议

承办好“创青春”川东北地区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筹备召开共青团广元市第七次代表大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广元市委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广元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代管资金)、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共青团广元市委2022年收支总预算561.4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7.0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56.3万元,主要原因是代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共青团广元市委2022年收入预算561.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75万元,占0.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73万元,占52.67%;其他收入(代管资金)265万元,占47.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共青团广元市委2022年支出预算56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14万元,占39%;项目支出342.34万元,占6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广元市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6.4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9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49万元,主要原因是志愿服务工作任务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7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共青团广元市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5.7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5万元,主要原因是志愿服务工作任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23万元,占85.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万元,占5.63 %;卫生健康支出8.33万元,占2.82 %;住房保障支出18.26万元,占6.17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75.8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邮电费、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76.5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共青团部门职能职责、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团组织建设、志愿服务、童伴计划、逐梦计划、青年创业就业、青少年事务等工作产生的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广告宣传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8.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广元市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9.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8.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共青团广元市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常态化坚持过紧日子建设节约型机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广元市委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广元市委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20万元,用于团市委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青少年宫的日常运转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共青团广元市委机关运行经费38.57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护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共青团广元市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购买办公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青团广元市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共青团广元市委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群众团体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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