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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3-02      来源: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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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一是负责全市20031公里道路(其中国道684公里、省道1337公里、县道3017公里、乡道2445公里、村道12155公里、专用道393公里)交通安全管理,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二是负责全市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过户、转籍等工作;三是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及驾驶证的核发、补发等工作;四是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安全宣传以及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划。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全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厅党委“1357”发展战略和市局党委“1335”发展战略,紧扣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这条主线,深入开展“磐石”专项行动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统筹推进公安交管防风险、保安全、保畅通、促改革、惠民生、护发展、强队伍各项目标任务,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具体抓好“3455”工作措施:

一、围绕三大战场,坚决打赢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

1.补短板,夯实农村交管基础。发挥“道安办”平台作用,压实县、乡(镇)、村组管理责任,确保农村交通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深化农村道路固本强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两站两员”建设,用好农村交管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治理水平。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违法、三四轮车违规、拖拉机非法载人以及面包车超员、摩托车超员超载、农村“黑校车”等严重违法行为。

2.借载体,精细城市交通组织。依托“市交委会”平台,持续深化市城区“缓堵保畅”三年攻坚战,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更新施划交通标线,安装增设交通隔离护栏,设置完善交通标识标牌,调整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防范市城区出现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加大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管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确保安全畅通有序。

3.守阵地,深化疫情常态管控。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做好“安全保畅”“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各项工作。动态掌握入境人员交通轨迹,管控好车辆,协助卫健等部门落地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基础执勤执法安全防护。

二、健全四项机制,持续巩固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4.固平台,健全党政领导机制。充分利用道安办平台,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农村交安领导和监管责任。研究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规划,有效解决影响制约交通管理的一些基础性、瓶颈性、机制性难题,建立固化长效工作机制。

5.抓关键,健全源头治理机制。紧盯“人、车、路、企”等环节,推动应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四色”预警记分管理办法,重点加大对道路隐患排查监管力度,建立台账,综合施治、对症施策,药到病除。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化客货运等重点车辆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采取通报警告、集中约谈、吊销运输资质等手段,重拳纠违、联合惩戒,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6.强整治,健全专项打击机制。协同运管、安监、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磐石”系列专项治理,严管重罚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7.重保障,健全工作经费机制。推动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对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应保尽保”。协调各县区按照一类乡镇5万元/年、二类乡镇3万元/年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重点保障提高交管员、劝导员个人补贴。

三、做强五大支撑,纵深推进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8.促规范,做强法治支撑。完善事故处理、案件办理、执勤执法等操作规范,确保民警执法办案有标准、有规矩。明确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办理期限,防止发生积案。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阻碍执勤执法活动的违法行为,保障民辅警合法权益。

9.提效能,做强科技支撑。推进“智能交通”二期建设,提升交通指挥中心及分控中心在调度指挥、路面监测、查缉布控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加强专业力量储备,重视交通管理科技人才的使用、培养,让科技人才在交管实战中留得住、用得好。

10.添动力,做强改革支撑。深化川渝两地公安交管协作机制,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积极探索推广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提升警务效能。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拓展延伸警企、警医、警邮、警保、警银合作,延伸触角“就近办”,优化流程“便捷办”,深化推进“一次办”。常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公安交管服务群众便民措施》落地见效,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11.创亮点,做强特色支撑。争取在事故预防、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多领域精心打造特色亮点项目,以点带面,全域发展,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亮点品牌,推动各项交管工作上台阶、提档次。

12.走前列,做强绩效支撑。严格落实“督考推”“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总结”等机制,加强目标工作的动态监测、全程督办、阶段分析、全量调度、逗硬考评,推动全市公安交管工作“走前列、创一流”。

四、坚持五个导向,持之以恒锻造公安交管铁军

13.坚持政治导向铸警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强化从严管党治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公安交警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14.坚持作风导向管队伍。做好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继续严治顽瘴痼疾,完善警示教育、内控监督、风险研判等机制,把热点控住,把风险管死。

15.坚持能力导向提素质。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实战比武活动,通过选树“执法标兵”“岗位能手”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民警钻研业务、苦练技能的积极性,培养一批业务精通、技能精湛的专业人才和行家里手。

16.坚持实干导向强担当。坚持以工作实绩、工作能力来检验和评价干部,让“实干家”得到应有的肯定和成长。加大民辅警先进事迹挖掘宣传,展示交警风采形象,凝聚警心、鼓舞士气。

17.坚持厚爱导向聚警心。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爱警惠警系列政策,关心解决民辅警生病就医、子女入学、公休调休以及干部交流、提拔任用、职务套改等急难愁盼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结构来看,我支队部门预算包括:支队机关、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特勤大队、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所,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支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7006.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5.3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05.3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进民警8人和正常职级晋升造成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民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增加了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的预算;三是协警员保障标准从2021年人均4.5万元提高到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支队2022年收入预算70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6.2万元,占99.71%,其他收入(代管资金)20万元,占0.2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70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8.13万元,占61.63%;项目支出2688.07万元,占38.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86.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05.3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05.3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进民警8人和正常职级晋升造成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民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增加了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的预算;三是协警员保障标准从2021年人均4.5万元提高到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6.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12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6.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交警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86.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05.3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进民警8人和正常职级晋升造成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民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增加了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的预算;三是协警员保障标准从2021年人均4.5万元提高到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129.31万元,占87.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42万元,占4.60%;卫生健康支出179.46万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356.01万元,占5.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714.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津补贴和奖金。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415.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单位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21.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79.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56.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1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3.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62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3.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5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130万元,增长了336.96%。增长原因是2022年启用预算一体化后,原来预算在项目经费里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直接统计到“三公经费”,实际(基本支出中定额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8.58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58万元,用于5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事故现场处理、交通违法的路检路查、交通安全宣传、出差和车辆驾驶员考试等工作的用车。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交警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4.1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63万元,上升3.59%,主要原因是新进民警8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交警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8.5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机动车号牌采购126.00万元;二是协警人员被装购置52.50万元;三是物业管理服务费70.00万元; 四是事故车辆检测费2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交警支队共有车辆5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48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交警支队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266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68.0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工资津补贴和奖金。

(四)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公安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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